37-top_img.png

玉米和大豆生产者补贴申报流程

发布时间:2021-11-05 浏览次数:1123

 

1.自主申报登记:生产者当年玉米、大豆播种结束后,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自主向耕地所属村委会申报当年实际种植面积,标明种植稻谷耕地属性(承包、流转等),同时登记领取补贴惠农“一卡通”账号。

2.统计汇总核查:由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组织农业等相关部门部署各村委会对全村稻谷生产者补贴基本信息情况(姓名、种植面积、耕地属性、“一卡通”账号等)按照统一格式进行统计汇总,并进行核查确认。

3.实行村级公示:经核查确认的生产者补贴基本信息情况表由镇、街道农业等相关部门经手人和政府、街道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村委会负责人签字、加盖村委会公章后,以村为单位公示7天。公示期间,对群众有异议的基本信息,要立即核实并更正,确保基本信息完整准确。

4.汇总备份上报:以镇(街道)为单位,农业主管部门对各村委会公示无误的补贴基本信息情况表(分户情况)汇总,由镇(街道)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镇(街道)公章后上报县农业主管部门,,同时将相关基本信息情况表备份归档,以备核查。

5.汇总抽查确认:县级农业主管部门汇总核验全县补贴基本信息,并将信息报县级政府,由县级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上报补贴基本信息情况进行抽查、核验并确认。

 

 

foot_img_01.png

主办单位:盘山县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2111220003 ICP备案序号:ICP备案序号: 辽ICP备13003879号-1 辽公网安备 21112202000001号

联系电话:0427-3554789

foot_img_02.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