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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山县市场监管“十四五”规划

发布时间:2021-10-12 浏览次数:296

一、 发展基础

“十三五”时期,未制定盘山县市场监管“十三五”规划,2014年底,盘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建后,全县市场监管系统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大力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积极服务地方经济发展。

(一)主要成就    

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助推市场主体发展。推进“多证合一”改革、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等改革措施,进一步规范提交材料和申请文书,提升注册登记便利化水平,及时将涉及工商登记的前置审批事项目录印发,使基层所登记人员和广大业户充分了解相关政策。推进企业名称制度改革,实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推进全程电子化登记全覆盖工作,规范使用新版文书和申请材料,进一步压缩市场主体开办时间。到2019年12月底,全县各类市场主体总量达到了16523户。顺利通过辽宁省盘锦河蟹产业知名品牌示范区验收,获准筹建全国盘锦河蟹产业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盘山河蟹”区域品牌价值为178.32亿元,位居辽宁省第五位。强化行政执法,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制售卖假冒食品、“山寨”食品、“三无”食品、劣质食品和过期食品行为,维护农村市场食品良好生产经营秩序。检查食品经营单位500户次,下达责令整改意见书60份,发放“致全市人民群众的一封信”2000份、签订“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者承诺书”500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张贴“扫黑除恶”公告200份、悬挂宣传条幅28条、发放宣传资料5000份、发放调查问卷2000份。开展“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专项整治,检查宾馆、酒店、授课会场等室内重点场所5个,检查“保健”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36户,检查农村集市等重点区域5个。加强农资市场监管,检查农资经营户116户。开展国际知识产权日宣传和集中销毁活动,销毁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白酒199箱(老村长牌)。开展特种设备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行动,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369家次,对存在隐患特种设备下达指令书25份,责令停止使用并限期整改。立案查处特种设备违法行为4件。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宣传和电梯使用安全演练,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主体责任承诺书600份。开展零售药店、医疗机构监督检查,检查各类药品经营单位 329 家,其中药店95家、医疗机构234家。七是开展食品安全抽检1020批次,其中不合格13批次,合格率98%。

(二)存在问题

一是人员结构及素质的瓶颈。市场监管干部队伍老化,专业人才匮乏,与当前的精细化管理、大数据、网络化、专业化发展等不相适应。机构整合后,监管重心下移,基层监管任务更加繁重,基层普遍面临人员不足、经费短缺、装备落后等问题。

二是综合执法改革任重道远。在职责任务方面,存在综合执法改革后,如何理顺日常监管与行政执法之间的关系,厘清监管与执法的职责边界,怎么监管统一大市场、怎么推进质量强国战略、怎么服务改革发展大局等一系列问题。在维护市场秩序方面,如何做好反垄断、打击假冒伪劣、安全监管,特别是食品药品和特种设备监管、保护知识产权、网络市场监管、市场信用体系建设等一系列工作。在工作机制方面,如何做到市场监管的思路、机制、理念、队伍和工作融合、法律统一、业务协同等。

(三)原因分析

一是思想观念陈旧和本领恐慌。监管人员思维模式传统,条条框框多,大监管、大市场观念不牢,改革意识不强,部门利益、本位主义,改革滞后于发展。自觉性主动性不高,不少问题都等3.15和媒体曝光才去应对,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主动研究不够。机构合并目前是物理融合,协同不够。

二是对市场的认知和现代化监管手段不足。在互联网、全球化和科技迅猛发展的时代,新产业、新业态不断涌现,电子商务、线上线下互动蓬勃发展,如何适应经济规律,如何监管好市场,需要认真研究和思考。信息化建设落后,监管效能不高,“互联网+”监管、大数据监管、智慧监管亟需加强。

二、发展环境

 

一是经济形势发展对市场监管带来新机遇。当前国际经济形势和市场环境更加复杂,国内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实体经济困难,企业信心不足。对于市场监管部门来说,要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简政放权,优化服务,支持复工复产;要创造良好市场环境,培育市场的力量,激发经济活力;要强化执法,打假各种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行为,为扩大消费创造条件。

二是实现高质量发展对市场监管带来新机遇。在高速增长阶段,经济主要依靠政府主导,更多依靠大量要素投入、依靠优惠政策支撑。在高质量发展阶段,不能再依靠传统增长模式、发展路径。既要发挥政府的作用,也要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推动高质量发展,核心要推动创新,形成创新意识鼓励创新创造。如何保持市场主体的质和量高速发展,保持品牌经济的快速发展,是市场监管部门的重要任务。当前要强化“三个创新”:企业创新、科技创新、品牌创新。

三是政府职能转变对市场监管带来新机遇。改革开放以来的经过几轮机构改革,机构优化和职能转变,这些年机构改革的基本取向,是从计划经济条件下的政府机构职能,转向构建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方向相适应的体制机制。政府从发展型政府,转变为促进发展的服务型政府,从直接干预经济、配置资源转到为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环境上来。这充分表明市场监管在政府架构中的作用和意义越来越重要。

四是我国社会主要矛盾转化对市场监管带来新机遇。我国社会主要矛盾转变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发展之间的矛盾。随着我国矛盾转化,要由过去的重投资和生产的利益,转到重消费者的利益上,要把强化消费者至上的理念作为重要的观念。我国居民消费进入消费升级的新阶段,居民消费已经从量的满足转向质的提升,从商品消费转向服务消费,从模仿型、大众化消费转向个性化、多样性消费,从线下实体店消费转向网上消费,从国内消费拓展到境外消费。假冒伪劣、误导宣传、信息泄露、共享单车押金退款难、保健用品消费欺诈、城乡结合部、农村假冒伪劣、假海淘、一些新的传销模式通过网络与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相融合,造成更大的影响和危害。

五是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对市场监管带来新机遇。如今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已从过去单纯的“放”向有效的“管”转变,从准入制度改革向全面放宽对微观主体管制的制度变革转变,从企业的市场准入改革,向行业的市场准入、不同所有制的市场准入、产品的市场准入改革扩展。“放”的措施和效应不断释放,市场主体数量不断增长。“管”的新机制正在探索,目前还未建立。“服”的效果还没有充分显现。我国的小微企业平均寿命不到3年,欧美中小企业的平均寿命是8年以上。未来,商事制度改革任务仍十分艰巨。

三、奋斗目标

(一)总体目标

到2025年,基本建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诚信守法、监管有力的现代市场体系,形成创新创业、公平竞争、安全放心的市场营商环境,形成市场导向、标准引领、质量为本的质量强县体系,形成法治保障、科技支撑、多元共治的市场治理格局。

(二)具体指标

一是激发活力,宽松便捷的市场准入环境进一步优化。市场准入制度进一步完善,公平统一、开放透明的市场准入规则基本形成。各种行政审批大幅减少,商事登记前置、后置审批事项大幅减少。市场活力持续激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市场环境不断改善。百姓投资办企业时间缩减,新增市场主体快速增长、活跃发展,新设企业生命周期延长,企业数量增长显著。

二是优化营商环境,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秩序进一步规范。坚持放与管相结合,做到放而不乱、管而有序。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全面实施,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成效显著,侵权假冒、地方保护、行业壁垒、企业垄断得到有效治理,公平竞争、优胜劣汰机制基本建立。统一大市场进一步完善,市场秩序明显改善,商标品牌作用充分发挥,市场主体质量显著提升。

三是保护合法权益,安全放心的市场消费环境进一步形成。推进消费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消费升级的美好向往。消费维权的法律体系进一步完善,消费维权机制进一步健全。消费者协会和其他消费者组织发展壮大,消费维权社会化水平明显提高。商品和服务消费的质量安全水平全面提升,消费者满意度持续提高。到2025年,初步建立与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市场监管安全治理体系,确保不发生区域性、行业性、系统性、源发性事件和食品、药品、特种设备、重点工业产品重特大安全事故。

四是强化质量服务,品牌建设能力和技术创新水平进一步提升。质量强县战略深入人心,企业主体作用充分激发,质量诚信体系和质量基础保障体系初步建立,培育一批品牌形象突出、质量水平一流、具有盘山特色的现代企业和产业集群。知识产权意识明显增强,质量大幅提升,知识产权运用水平进一步提升,形成一批知识产权优势产业和优势企业。

五是提升监管效能,权威高效的市场监管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全面完成,“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监管责任全面落实,协调、配合、齐抓共管的市场监管格局进一步完善,形成统一规范、权责明确、公正高效、法治保障的市场监管和反垄断执法体系。信用监管、大数据监管以及多元共治等新型监管机制进一步完善。

(三)主要思路

一是坚持服务全局。增强战略意识,强化全局观念,更加自觉地把市场监管工作放到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去谋划和把握。围绕高质量发展,着力实施质量强市战略,进一步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围绕创新驱动发展,着力推进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建设,进一步增强产业核心竞争力;围绕优化营商环境,着力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创造公平竞争的制度环境。围绕形成强大国内市场,着力改善消费环境,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围绕实施食品安全战略,着力推进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市建设,进一步保障“舌尖上的安全”;围绕全方位对外开放,着力完善市场监管规则,进一步提升国际竞争力,不断增强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能力和水平。

二是坚持心系人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根本立场。必须始终坚持心系人民,把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顺应民心、尊重民情、关注民意、致力民生,着力完善为民谋利、为民办事、为民解忧和保障人民权益、接受人民监督的市场监管体制机制,通过严格市场监管、质量监管、安全监管,让广大人民群众有更多、更直接、更实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是坚持改革创新。坚持用改革的观念来为监管开路,用创新的思维来为发展破题,用改革创新的方法来破解盘山市场监管开局阶段的各种体制障碍和瓶颈制约。全面强化改革创新思维,凡是不适应高质量发展要求的理念、思路、做法,坚决改革;凡是不符合现代市场体系要求的体制、机制、模式,坚决创新,最大程度激发蕴藏在基层的创新活力。

四是坚持依法监管。必须始终坚持把依法行政作为严格履职的重要准则和严格监管的重要保障,牢固树立依法监管理念。强化法治思维,严格依据法定程序、权限、职责办事,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厘清职能边界、明确权责范围,切实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强化法治约束,按照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动市场监管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强化法治保障,坚持把依法监管作为市场监管部门固根本、强基础、利长远的重要支撑,更好地发挥法治在市场监管中的保障性作用,为全面规范市场秩序保驾护航。

五是坚持严守底线。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四个最严”要求,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确保人民群众买得放心、用得放心、吃得放心;严守职责底线,坚决扛起改革责任,忠实履行监管使命,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积极推动高质量发展,始终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严守廉政底线,时刻保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律,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坚决在廉洁自律上守住底线、筑牢防线、不越红线。

四、主要任务

(一)全面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营造宽松便捷市场准入环境

1.深化市场准入制度改革。持续推进企业准入便利化改革,按照流程最短、成本最低、效率最高的要求,能放则放、能减则减、真减实放、一放到底,切实优化审批流程,促进营商环境优化。深入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完成528项“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进一步推进“照后减证”,促进市场主体便捷准入,全力解决“准入不准营”的问题。进一步推进全程电子化登记系统与政务平台、监管平台的融合衔接,加强业务协同联动。要推进电子营业执照在全程电子化登记系统和网络经营活动中的使用,推动电子营业执照跨区域、跨领域、跨行业应用。要持续做好全程电子化和电子营业执照的宣传解读演示,进一步提高社会公众知晓度、应用率,推进市场主体登记“零见面”,更大程度利企便民。

2.推进市场准入制度改革。开展政银助企合作,推行银行代办网上登记业务;持续深化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工商登记环节从2个工作日压缩至1个工作日,整个流程从3.5个工作日压缩至2.5个工作日的文件要求。

3.持续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着眼激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内生动力,落实完善对小微企业的收费减免政策。巩固个体工商户转企升级工作成果,建立完善推动“个转企”的制度体系,进一步优化“个转企”营商环境,推动民营企业发展壮大,引领民营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提升辽宁小微企业名录系统助力全县民营经济、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服务效能,打造服务民营企业发展数据平台,加快推动将名录系统打造成扶持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的综合服务平台。

(二)全面加强监管执法,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

1.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进一步全面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强化竞争政策基础性地位,加快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健全审查机制保障机构,明确公平竞争审查责任分工,强化内部审查清理工作程序,严格遵循审查标准,切实把公平竞争审查落实到每一项政策措施的起草和决策过程中,保障公平竞争审查的实际效果。不断提升公平竞争审查意识,全面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2.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贯彻执行《反垄断法》,调查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重点领域、重点行业中的不正当竞争违法行为,切实解决人民关心、社会关切的突出问题。依法查处互联网、医药购销、医疗服务等重点领域中的市场混淆、虚假宣传、商业贿赂、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依法平等保护市场主体权益,着力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加强对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垄断行为的监管。集中优势力量,保持并不断强化联合整治工作的压倒性态势。重点解决虚假宣传、侵犯商业秘密等突出问题,查办公布一批典型案件,形成有力震慑和强大声势,切实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

3.加强价格监管执法。落实降费减负政策,持续开展涉企收费检查,突出行政事业性收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等重点领域违规收费行为治理,为实体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价费环境。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持续加强教育、殡葬、养老、供电、供水、供气、供暖等民生重点领域价格行为监管,严肃查处价格违法违规行为,维护百姓合法权益。聚焦社会热点、重要节点和假日市场价格监管,及时处理价格投诉举报,疏解价费矛盾,规范市场价格行为。

4.加大传销监测和查处力度。完善传销综合治理机制,建立完善打击传销工作机制、执法协作机制、群防群控机制,把打击传销作为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内容。深入推进“无传销社区(村)”、“无传销网络平台”创建工作,积极构建“党政主导、政法牵头、部门协同、公众参与、综合治理”的打传工作新格局。加大对网络传销的监测和防范干预,逐步提升网络传销分析研判能力,查处网络传销案件。探索新的监管方式与方法,积极引导群众清醒认知风险,提示群众抵制传销、远离传销,营造全社会防范、抵制、打击传销犯罪的浓厚氛围。

5.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认真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加大侵权假冒行为惩戒力度,开展关键领域、重点环节、重点群体行政执法专项行动,规制商标恶意注册、非正常专利申请等行为。推进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体系建设,着力提升知识产权执法效能。

6.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加强侵权假冒商 品的生产、流通、销售全链条整治,严惩不符合强制性标准、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充当合格产品等违法行为。加强对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垄断、价格欺诈行为的监管,强化对利用互联网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传播制假售假违法信息的监管。进一步明确地方政府对本地打击假冒伪劣工作的领导责任,增强打击侵权假冒行为的震慑力。

(三)加强市场监管,优化市场环境

1.健全“双随机、一公开”市场监管机制。在市场监管领域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进一步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探索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实现监管资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完善企业信息公示制度。优化公示系统软硬件和网络环境,提升公示系统运行管理水平。实现政府部门企业信息的互联共享。建立部门间企业信用信息互认互用机制,全面落实部门联合惩戒备忘录各项举措,对抽查发现的违法失信行为依法实施联合惩戒,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长效制约机制。

2.加强网络市场监管。全面贯彻落实《电子商务法》,压实网络市场主体责任,做好网络经营主体数据库的完善工作。指导开展网络经营主体的亮照亮标工作。加强平台自律,规范电商平台经营行为,督促平台经营者落实法定责任和义务。关注跨境电商、社交电商、直播电商发展,探索适应新业态特点,有利于公平竞争的监管措施和办法。加强网络市场监测,防范和化解网络交易监管中的风险。提高电子证据取证、分析能力,提高监管效率。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及省、市市场监管局的部署,定期开展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加强对网络售假、虚假宣传、虚假促销、刷单炒信等违法行为的治理,净化网络市场环境。

3.加强合同行政监管。适应新形势下合同行政监管的要求,厘清职责,依法监管,以信用监管为主要手段,全面实施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对线上重点领域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进行专项整治,加大社会参与度、影响面。对已经开展过专项整治的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合同格式条款,适时采取回头看的方式,检查督促整改到位。加强合同行政指导,创新合同示范文本推广工作,指导帮助依法规范订立合同、履行合同,促进社会诚信建设。

4.加强广告监管。加大虚假违法广告整治力度,严格规范互联网广告。清理整治宣扬低俗媚俗内容等违背社会良好风尚的广告,从严从快查处涉及问题导向的违法广告,引导维护广告宣传正确导向。

(四)遵循“四个最严”要求,打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1.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深入贯彻“四个最严”要求,严格落实“四有两责”,全县市场监管系统基本实现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食品生产经营者责任意识、诚信意识和食品质量安全管理水平明显提高,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查处,经济利益驱动型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明显减少。食品安全风险管控能力不断提升,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监管体系运行有效,食品安全状况实现根本好转,推进创建成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确保不发生重大及以上食品安全事件,人民群众吃得健康、吃得放心。严把食品生产关,督促生产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提升监管效能。建立健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工作自查管理制度,明确企业必须履行的主体责任及要求,提升企业食品质量安全管控能力。加强食品生产监督检查,提高监管水平。加强食品生产监督检查事权划分,细化各级监督检查事权清单。按照规定完成日常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双随机检查工作任务。持续开展食品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提升发展水平。深入开展乳制品、肉制品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根据总局将出台的《乳制品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和《关于加强肉制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推动乳制品和肉制品品质提升,实现高质量发展。继续开展小作坊规范提升行动,深入推进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规范化建设。

2.强化药品质量安全监管。 强化以防为主的风险管理,认真落实风险防控责任,探索创新风险警示防范的有效举措和工作机制。强化药品经营使用环节监管。监督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执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进一步规范和净化市场秩序。针对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重点领域突出问题,持续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进一步提升药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

3.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构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体系、特种设备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强化特种设备生产源头隐患治理。加强约谈、挂牌督办、督导检查、通报等方式运用,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管理责任、市场监管部门责任和属地政府领导责任。

4.加强产品质量监管。全面贯彻落实《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加产品质量监管力度,营造放心安全的消费环境。开展产品质量抽查检验工作,加大商品质量监管力度,保障商品质量安全。持续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系列活动、儿童专项守护行动、化肥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中高考”期间校园周边整治行动,加大消费者保护工作力度,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5.建立12315消费维权体系。完善12315消费维权工作机制,开展系列消费维权活动。加强对旅游、快递、健身、教育等服务消费维权活动,切实保障妇女、儿童、老人等特殊群体消费者合法权益,加大消费欺诈整治力度,切实解决广大消费者关心的热点、焦点、难点、新点问题,进一步加强对农村的消费维权工作,动员社会各界力量,不断推动我县消费维权工作的发展,全力保障全县人民的消费权益。

(五)实施质量强县战略,强化质量提升水平

1.提升质量工作水平。完善质量激励制度,建立卓越质量管理模式推广示范基地,组织鼓励企业或组织应用卓越绩效等先进质量管理模式和方法,争创国家级、省级质量奖项、市级质量奖项评定。到2025年,获得市长质量奖达到5家以上。大力宣传品牌,讲好盘锦品牌故事。鼓励企业推行首席质量官制度。进一步完善制造业产品质量合格率调查、质量竞争力指数测算、政府质量工作满意度调查等质量监测评价工作。推动政府质量工作考核,通过考核,增强地方政府及其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做好质量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2.加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能力。加强知识产权工作,加强对中小企业自主商标、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化农业商标品牌的培育。激发各类主体创造热情,大力提升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和有效注册商标拥有量。围绕知识产权创造“扩容提质”,加强品牌和知识产权积累。鼓励农产品外包装外观设计发展,商标、专利外观设计和地理标志“三合一”加强品牌布局。

3.进一步完善标准体系。强化实施国家强制性标准,优化完善推荐性标准,培育发展团体标准,放开搞活企业标准,建立政府主导与市场自主制定标准协调发展、协同配套的新型标准体系。加强社会服务领域标准体系建设,为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贡献标准力量。

4.加快推进计量一体化发展。夯实计量技术基础建设,加强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设。充分发挥计量服务保障作用,加强对民用“三表”、计量器具制造企业、定量包装商品、医疗机构、加油加气站的监管,持续整顿和规范计量市场秩序。

5.加强认证认可和检验检测体系。推进强制性产品认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等认证建设与监督管理,加强盘锦大米及盘锦河蟹有机产品认证监管,促进农产品品牌产业提升。

(六)加强市场监管法治建设,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1.健全市场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深入推进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理顺监管事权和监管职责,强化上下联动,形成监管系统合力。加强机构内部横向协同,推进业务职能整合,完善各业务领域问题会商、工作协同、监管联动工作机制,发挥综合优势,强化综合治理,实现一门窗口审批、一个标准管辖、一套程序办案、一支队伍执法、一条热线维权、一网联合惩戒。充分发挥综合监管、综合执法最大效能,不断提高系统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综合治理的能力,着力构建统一、权威、高效的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体系。

2.强化执法监督。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实行执法监督制度、督办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和错案纠错制度,强化行政复议决定的执行,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加大社会评议权重,促进行政机关市场监管水平提高。

3.规范执法行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公开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标准、执法程序、监督途径、执法结果,提高市场监管执法规范化水平。

4.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构建密切配合、信息共享、形成合力、规范有序的良好“两法衔接”工作机制,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加大对违法犯罪行为打击力度,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

(七)完善监管体制机制,提升监管效能

1.加强市场监管队伍建设。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创新意识、公仆意识和诚信意识,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积极优化市场监管文化。进一步加强全县市场监管系统干部队伍能力素质的锻炼和提升,通过干部业务培训的开展,优化全系统干部知识结构,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的市场监管干部队伍。合理配置市场监管队伍,补充年轻新鲜血液,发挥年轻干部接受新知识、新技能能力强的优势,优化基层队伍年龄结构。结合实际需要,统筹安排执法能力建设经费,并通过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予以合理保障,推进市场监管队伍配备标准化、规范化。

2.建立健全抽检工作机制。完善问题导向的食品抽检机制,提高食品抽检的靶向性,强化食品抽检数据利用。加强风险预警交流体系建设的资源投入和保障,注重食品安全风险预警交流培训和人才储备,强化跨部门、跨区域之间的风险预警交流,组建食品安全风险交流和风险预警专家库。完善快检工作机制,扶持快检专业队伍建设,提升快检从业人员业务水平;更新检测设施设备,提高检测精确度,推进快检结果信息及时公布。进一步提升核查处置威慑力,确保查处到位。

3.推进大数据监管创新。依托全市统一的市场监管信息化平台,实现各类监管大数据集中统一管理,形成市场监管信息化发展新格局。加快“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实现与省“互联网+监管”系统无缝对接,提升监管精细化、智能化、现代化水平。

4.推进部门联动和社会共治。厘清涉及市场监管平行部门工作职责划分,加强与行业主管部门、社会组织、新闻媒体等各方协调联动。明确企业的主体责任,推动市场主体自我约束、诚信经营,充分发挥信用体系的约束作用、行业组织的自律作用以及消费者组织、社会舆论和公众的监督作用,完善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机制,积极推进社会共治。

五、保障措施

(一) 加强组织协调

要转变观念、提高认识,把加强和改善市场监管作为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一项重大任务,切实抓实抓好。建立健全规划实施机制,建立市场监管部门定期会议制度,加强组织领导,密切协调配合,健全工作机制,强化部门协同和上下联动,统筹推进规划明确的重要任务和改革部署,全面实现规划目标。

(二) 明确责任分工

要积极探索、大胆创新,运用创新性思维、改革性举措创造性地落实好规划任务。要强化责任意识,树立大局观念,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把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纳入年度工作部署,明确时间表、路线图,扎实推进规划的实施。

(三)强化督查考核

要建立规划实施跟踪评估机制,推动规划有效落实。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动态监测与总结,定期报送规划实施情况报告,总结规划实施进展,提出推进规划实施建议。在规划实施中期组织开展调研工作, 建立规划实施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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