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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盘山县高中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成员单位实施联合集中办公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1-05-27 浏览次数:405


一、成立背景

为更好完成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考”),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和高考工作,保障广大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切实加强盘山县2021年高考考试组织管理工作,在科学有效防控疫情的基础上,确保考试考风考纪良好,积极营造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实现安全、平稳、顺利的工作目标,经县政府同意,盘山县高中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成员单位实施联合集中办公。

二、主要职责

教育局:

1、负责起草全县高考工作安排意见;

2、负责考点、考场的布置;

3、对考生进行考前教育工作;

4、接待省、市监察员;

5、对考务人员和监考员培训;

6、组织考试的全过程;

7、负责协调公安等部门做好试卷安全保密工作。

宣传部:

协调区域内媒体,统一宣传口径,正面宣传高考有关工作,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

文旅广电局:

1、清点整治考点周边网吧;

2、做好有关高考信息播出安全等事宜。

公安局:

1、对考点附近公路限时封路;

2、负责学校内外治安保卫工作,同时加强考点周边治安管理,配合考点主考查处考点内部扰乱考试秩序的违法行为;

3、负责试卷押运。

财政局:

负责高考所需费用的调度,保障县内监考人员及工作人员补助费等专项费用支出。

交通局:

保证通往考点的道路畅通,使考生和考务人员准时到达考点。

市场监督管理局:

考前对考点周边小摊、小贩进行整治。对考点食堂、周边小吃部进行安全检查,坚决杜绝考生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卫健局:

安排医务工作人员和一辆救护车在考点待命,做好考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和处理工作。

疾控中心:

制定高考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评估制度和考试前与考试中对考点进行消杀工作。

住建局:

高考期间对考点周边建筑工地等环境进行检查,严禁考

点周边打桩等施工噪音。

环保局:

确保高考期间考点周边空气无污染、无异味。

综合执法:

负责高考期间对考点周边流动商贩的整治工作,高考期间严禁考点周边燃放鞭炮、礼炮,禁止高音广播。

应急管理局:

1、应急管理局负责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

2、消防大队负责高考期间考点的消防安全。

保密局:

1、负责高考考试期间保密室内试卷安全;

2、配合公安部门完成试卷押运工作。

供电公司:

安排专人,保证考试用电安全。

气象局:

考试期间提供全天候天气预警与监测。

三、保障措施

建立组织机构。县政府成立由分管县长任主任,教育局局长任副主任、相关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委员会。

原文: 盘县政办发〔2021〕29号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盘山县高中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成员单位实施联合集中办公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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