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规范药品零售企业经营行为,盘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药品零售企业处方药销售和执业药师在职在岗专项检查,重点检查药品零售企业是否持有《药品经营许可证》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证书;是否有超范围经营现象;执业药师是否在岗;销售处方药是否索要处方;销售含麻黄碱类药品是否实名登记;计算机系统对销售处方药和含麻黄碱类药品是否有预警,设定最大的处方权限提示等。截至目前,检查药店35户。其中对17户药店进店患者没有进行测温、购买退烧药品没有实名登记、店员上班时没有打卡测温登记、药品摆放不整齐等行为责令限期整改,对8户药师不在岗销售处方药、无不在岗不销售处方药标牌明示等行为作出简易处罚。通过复查,责令整改的17户药店已完成整改并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