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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印发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预算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1-02-16 浏览次数:199

为适应电影行业发展的新形势以及预算管理的有关要求,规范辽宁省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更好地推动电影事业发展,省财政厅会同省委宣传部,结合我省电影发展实际,印发了《辽宁省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预算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主要体现以下三方面特点:一是实现了支持电影发展资金全覆盖。将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按规定缴入省国库的部分、中央对我省转移支付的中央级国家事业发展专项资金,以及省财力资金全部纳入办法规范使用;二是加大国产优秀影片支持力度。对重点影片制作、发行和宣传推广,最高支持资金达到1000万元,对少数民族语电影译制,以及重点制片基地建设等方面资助标准也有所提高;三是电影专项资金实施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实施绩效运行监管,开展绩效评价,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以后年度预算编制、完善政策和改进管理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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