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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财政全力以赴支持打赢脱贫攻坚战

发布时间:2021-01-13 浏览次数:174

又是一个丰收年,站在河北省张家口市怀安县第三堡村的田地里,莘柱兵捧着手里的谷穗,给记者算了一笔账:“按今年的行情,一亩地能挣2400元,比过去种玉米能多挣1000多元!”正是依托黄小米产业和其他扶贫措施,2019年莘柱兵家成功脱贫。

莘柱兵口中的脱贫利器——黄小米,是当地的特色产品。张家口市财政局将发展特色杂粮产业作为该村的重点帮扶项目来抓,帮助村里建起了小米加工厂,并在资金上倾力帮扶。如今,小米卖得火,日子更红火,第三堡村一举摘掉了贫困村的帽子,村里的贫困户也于去年全部脱贫。

第三堡村的产业发展是财政支持脱贫攻坚的一个缩影。

财政作为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中肩负重要职责。自脱贫攻坚战打响以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财政部始终坚持把脱贫攻坚作为头等大事和第一民生工程来抓,切实发挥职责作用,不断健全与脱贫攻坚任务相适应的投入保障机制,加大扶贫资金投入力度、创新支持方式、加强扶贫资金监管,着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全力以赴打赢脱贫攻坚这场硬仗。

强保障:加大投入、补齐短板

如期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资金保障十分重要。财政部将落实好脱贫攻坚投入保障摆到财政工作更加突出的位置,不断健全与脱贫攻坚任务相适应的投入保障机制,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充足的“粮草军需”。

财政部坚持脱贫攻坚现行目标标准,不断加大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力度。2016—2020年,中央财政累计安排补助地方专项扶贫资金5305亿元,连续5年每年新增安排200亿元。

在资金分配上,聚焦“三区三州”深度贫困地区。2018—2020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累计新增安排“三区三州”436.8亿元,并要求“三区三州”所属省份切实优化资金投向结构,加大对“三区三州”的倾斜力度,避免资金投入上的挤出效应,坚决保障好“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的需要。

针对脱贫攻坚中仍存在的短板弱项,财政部以挂牌督战县、村为重点,在2020年已安排1461亿元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基础上,再一次性安排支持脱贫攻坚补短板的综合财力补助资金300亿元,支持贫困地区克服疫情影响,重点用于补齐挂牌督战县因疫情影响造成的财政减收缺口、“两不愁三保障”和农村饮水安全、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贫困劳动力就业、产销对接、解决有关地区“苦咸水”问题等方面。

同时,不断强化县级基本财力保障,在安排教育、医疗、危房改造、水利、农业、交通、生态等转移支付时向贫困地区、贫困人口倾斜,推动解决贫困地区突出问题。“十三五”期间,还累计安排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100亿元,实现对397个贫困革命老区县的全覆盖,为确保贫困革命老区与全国其他地区同步建成小康社会发挥了积极作用。

脱贫攻坚,一个都不能少。截至2019年底,我国尚有52个县、2707个村未脱贫。中央财政在资金安排时将这些地区作为重中之重,给予倾斜支持,今年专门安排的资金规模达417亿元。

在“大扶贫”格局下,财政作保障,也需借金融、社会资本等各方面之力来“帮忙”。为此,财政部千方百计拓宽资金渠道,通过地方政府债券资金、政府性基金、土地收入加大脱贫攻坚投入,并引导金融、社会资本凝聚合力。“十三五”期间,累计安排政府债务限额3849亿元专门支持易地扶贫搬迁、贫困村提升工程等脱贫攻坚重点项目。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政策,筹资资金全部用于支持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通过贷款贴息、风险补偿,引导金融机构加大扶贫小额信贷投放力度。此外,出台多项税费优惠政策,减免易地扶贫搬迁相关税费,鼓励社会力量踊跃捐赠,促进贫困群众创业就业。

会用钱:优化财政脱贫攻坚政策供给

“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集中解决了我们村一些多年想解决而无法解决的大事、难事,让我们村脱贫有了奔头。”陕西省宁陕县广货街镇北沟村支部书记胡文森说。

北沟村是宁陕县一个深度贫困村,全村有建档立卡贫困户91户238人,基础条件十分落后,脱贫任务极其艰巨。在各级各部门的帮扶下,先后整合涉农资金2000余万元,用于完善基础设施和支持产业发展,取得了明显成效。

作为国家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2016年,宁陕县财政局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统筹安排、集中投入”原则,成立专门工作机构,出台实施方案和管理办法,编制整合方案,推行财政和部门对账单、整合清单、督办单“四单制”管理,将17项中央资金、37项省级资金、9项市级资金统筹整合、捆绑使用,促使涉农资金由“撒胡椒面”式的各自分散重复使用,转变为“聚沙成塔”式的高度集合使用。2016—2019年,全县共整合财政涉农资金6.99亿元,撬动金融和社会资本2.07亿元,累计实现6808户、19606人贫困人口稳定脱贫,开出了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的“宁陕良方”。

推进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是财政部创新涉农资金管理方式,优化财政脱贫攻坚政策供给,推动扶贫领域放管服改革的一项重大政策举措。

“贫困县将‘零钱’化为‘整钱’,将‘小钱’集成‘大钱’,形成‘多个龙头放水、一个龙头出水’的扶贫投入新格局,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了充足的‘粮草军需’。”财政部农业农村司司长吴奇修在国务院新闻办近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说。

2016年到2020年前三季度,全国832个贫困县统筹整合各级财政涉农资金总规模超过1.5万亿元,每个贫困县可支配的财政扶贫资金由整合试点前的年均几千万元,提升到整合试点后的年均超3.6亿元。

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贵在精准,重在精准,成败之举亦在于精准。财政部深刻领会脱贫攻坚“精准”要义,不断完善支持脱贫攻坚的财税政策,提升政策措施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在创新财政扶贫支持机制方面,支持各地探索资产收益扶贫模式,使产业发展与贫困群众的利益联结更加紧密,帮助贫困群众更多分享产业发展红利;出台政府采购支持脱贫攻坚政策,要求预算单位预留一定比例的采购份额,专门采购832个贫困县的产品,助推贫困地区产销对接;深入开展消费扶贫工作,扩大扶贫产品销路和影响,帮助贫困群众增收。

在脱贫攻坚冲刺收官的关键阶段,新冠肺炎疫情和洪涝灾情等多方因素,又给脱贫攻坚工作带来新的不确定性。

“既要‘战疫’,又要‘战贫’,财政部门深感责任重大。今年年初,财政部党组即明确,要千方百计做好脱贫攻坚收官战的投入保障工作,决不能因为财政投入影响任务如期完成。”财政部副部长程丽华在国务院新闻办近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说,因此,在贫困人口、贫困县大幅减少的情况下,中央财政脱贫攻坚投入规模不降反增。

在加大投入力度的同时,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稳定贫困户收入,防止因“疫”致贫。创新资金管理方式,将今年安排的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增量纳入直达资金管理,直达基层民生。支持稳岗拓岗,通过一次性生产补贴、贷款贴息支持、临时岗位补助等,带动贫困户就业。支持产业扶贫,加大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产业扶贫项目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等环节的支持,解决农产品“卖难”问题。支持恢复重建,及时指导各地立足现有资金渠道和政策,对受灾严重的市县和受灾贫困户给予支持和优先保障,统筹做好灾后恢复重建和脱贫攻坚工作。

“对症下药”:全方位支持打赢脱贫攻坚战

为住房犯愁、为看病犯愁、为上学犯愁……曾几何时,这些难题就像是笼罩在贫困群众心中的阴霾,久久不能驱散。近年来,财政部贯彻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聚焦“两不愁三保障”和农村饮水安全等工作,从民生小处着手,精准施策定向发力,支持全方位打赢脱贫攻坚战。

在义务教育方面,2016—2020年,中央财政共安排教育扶贫相关资金1.28万亿元,年均增长5.9%。除在安排均衡性转移支付、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时将义务教育作为重要因素予以考虑外,坚持保基本、补短板、提质量,精准聚焦、精准发力,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不断加大投入力度,优化支出结构,加大对中西部地区、边疆地区、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倾斜力度,财政投入的持续增加,为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撑,贫困家庭辍学学生基本实现了“应返尽返”。

在基本医疗方面,大力支持医疗救助工作,发挥医疗救助的托底保障作用。2016—2020年,中央财政共下达医疗救助补助资金1210.05亿元,支持各地资助困难群众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并对其难以负担的基本医疗自付费用给予补助,开展疾病应急救助,支持深度贫困地区提高农村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水平。

在住房安全方面,支持实施农村危房改造,确保贫困群众住房安全有保障。2016—2019年,中央财政共下达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099.8亿元,支持各地实施建档立卡贫困户等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和地震高烈度设防地区农房抗震改造,累计支持改造农村危房830万户,已将4类重点对象存量危房改造任务全部安排。2020年,中央财政下达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86亿元,支持各地继续开展“回头看”排查等发现及动态新增的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并统筹安排用于抗震设防烈度7度及以上地区农房抗震改造和其他低收入农户基本住房安全保障,确保按期完成“两不愁三保障”脱贫攻坚目标任务。

在饮水安全方面,2019年,财政部专门修订《水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将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纳入补助范围,并于2019年安排14.5亿元,2020年继续安排25亿元,增幅达到73%。资金重点向中西部贫困地区和东部原中央苏区倾斜,覆盖农村饮水工程约5万处,受益农村人口约1.2亿人。此外,中央财政通过脱贫攻坚补短板资金专项安排16.06亿元,支持宁夏等6省区104个县在今年年底前彻底解决苦咸水问题。截至目前,全国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饮水安全问题已全部解决,农村集中供水率由2004年的38%提高至87%,自来水普及率由2004年的36%提高至82%。

在定点扶贫方面,财政部把定点扶贫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按照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和要求,多次召开定点扶贫专题会议和定点扶贫工作推进会,研究帮扶工作,采取多种方式帮助提高定点扶贫县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水平和效益。连续两年在定点扶贫工作考核中取得优秀等次。在各方努力下,财政部定点帮扶的湖南省平江县、云南省永胜县先后于2019年3月和2020年5月脱贫摘帽。

善管钱:确保“救命钱”花在“刀刃”上

扶贫资金是贫困群众的“救命钱”,一分一厘都不能乱花。“财政扶贫投入越是增加,优化管理就越要跟上,资金监管就越要加强。”程丽华在国务院新闻办近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说。

在加大财政扶贫投入力度的同时,财政部始终把强化扶贫资金监管摆在突出位置,将强化扶贫资金监管贯穿脱贫攻坚全过程,采取多项措施,从严管理各项财政扶贫资金,确保资金用在“刀刃”上。

完善扶贫资金管理制度和监督机制。制定印发《财政部关于全面加强脱贫攻坚期内各级各类扶贫资金管理的意见》,建立了“1+ 4”的扶贫资金管理机制,围绕全面加强各级各类扶贫资金管理,进一步理顺了各级各类扶贫资金管理体系,并及时修订《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等一批资金管理制度,不断规范并加强扶贫资金管理。

加强扶贫项目资金全过程绩效管理。报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并制定财政部落实意见,组织开展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目标审核和自评质量抽审,开展财政扶贫资金重点绩效评价,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推动财政扶贫资金聚力增效。

推进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平台建设。初步建立扶贫资金和扶贫项目总台账,反映扶贫资金预算安排总量和构成、分配下达、资金支出以及绩效目标执行等信息。目前监控平台已在中央本级和有脱贫攻坚任务的28个省(区、市)、300多个地市、3000多个县(地市县均含开发区、实验区)稳定运行。

强化财政扶贫领域监督检查。发挥财政部各地监管局就近就地监管优势和作用,做好相关扶贫资金预算申请的审核,提出审核意见,开展相关扶贫资金政策落实情况实地核查和专项检查,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违法违规问题。

建立健全扶贫资金项目公示公开制度。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开设专栏,公开有关扶贫的政策、制度、办法和中央财政各项扶贫资金的分配结果,督促地方各级财政部门按照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落实“两个一律”公开的要求,做到中央、省、市、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结果一律公开,乡村两级扶贫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情况一律公告公示。

通过一系列监管组合拳,近年来,扶贫资金监管取得显著成绩。2020年,审计查出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资金比例明显下降,有效提升了财政资金的脱贫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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