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系统“百日攻坚”消防安全专项行动方案
根据《全县“百日攻坚”消防安全专项行动方案》(盘县消安委【2021】2号)的通知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县各级领导的统一部署,深刻汲取近期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加强教育系统火灾防控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即日起至2021年4月30日,在教育系统范围内集中开展“百日攻坚”消防安全专项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时间
即日起至2021年4月30日结束。
二、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总要求,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广大师生积极参与的原则,全面提高社会火灾防控能力、全面提高灭火救援实战水平、全面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全面提高基层消防基础建设水平师生积极参与的原则,深入开展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加强消防检查,扎实推进教育系统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确保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取得积极成效,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安全形势持续向好,实现全县教育系统安全高质量发展。
三、组织领导
县教育局成立“百日攻坚”消防安全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王远贺 县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王 成 县教育局副局长
孙国良 县教育局副局长
才庆涛 县教育局副局长
宁旭东 县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
成 员:李晓光 县教育局综合办公室主任
金成斌 县教育局教育股股长
孙 静 县教育局计财股股长
王 爽 县教育局安全与人事股副股长
各学校校长
四、工作任务
1.深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各学校要加强火灾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要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常态化地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巡查,及时消除学校自身发现的火灾隐患。
2.加强防火宣传教育工作。各学校要针对火灾防范特点,采取有力措施,深入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活动。针对火灾易发的重点时间、重点场所和部位,大力宣传普及安全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等消防安全常识,重点宣传火灾预防、逃生自救等知识。
3、加强日常消防管理。认真落实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全体教职工应掌握“一懂三会”和消防安全“四个能力”;认真检查消防设施和设备是否完备、是否定期维修保养、消防安全标志、标识是否规范;彻底清理校内外杂草,消除火灾隐患。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活动,不带火种进校园,校内外不玩火,教会学生预防火灾、火场逃生等消防安全知识,各校要对教职工进行灭火器使用的培训,加强火灾防控能力。
4.消防重点单位要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尤其有住宿生的学校要加强宿舍巡查检查力度,确保消防安全。
5.加强值班值守。各学校(幼儿园)要加强值班值守工作,做好校园消防安全隐患巡查,时刻防范火灾发生。
五、工作步骤
“百日攻坚”消防安全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
(一)部署阶段(2月7日前)。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建立工作机制,召开专门会议对本地“百日攻坚”消防安全专项行动进行部署,将工作责任落实到位。
(二)组织实施阶段(2月7日至4月23日)。“百日攻坚”消防安全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到各学校进行督导检查,重点检查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等工作。
(三)总结验收阶段(4月24日至4月30日)。对“百日攻坚”消防专项行动情况进行总结验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学校(幼儿园)要高度重视“百日攻坚”消防专项行动工作作,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抓落实。要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细化任务分工,确保“百日攻坚”取得实效。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学校(幼儿园)要切实履行消防安全监管责任,对本校(园)内的重点场所消防安全状况进行全面排查,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和消极情绪。
(三)做好信息报送。各学校(幼儿园)要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加强信息反馈,及时上报重要情况。专项行动期间,2月至3月每月25日前上报当月工作开展情况,4月22日前上报“百日攻坚”消防安全行动总结。
邮箱:psxaqb@163.com.
盘山县教育局
2021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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