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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盘山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1-02-02 浏览次数:11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盘锦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安排的通知》盘政公领发〔2020〕2号要求,结合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按照省市政务公开工作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坚持将“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落实到政务公开工作的各个方面,进一步完善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围绕重点领域,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有效提升政府公信力。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0年全县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部门通过公开栏、电子显示屏、政务新媒体、政府网站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000余条。一是在决策公开中,主动公开集中县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和落实情况;二是在执行和结果中,加大以公开促落实、促效果;三是在管理和服务公开中,集中向社会公开机构设置、人事信息、招标采购等信息,做好清单发布和动态调整和项目公开、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专项资金等财政信息公开;四是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五是加强执行公开。通过政府网站,加强“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环保督察、审计等专项行动执行结果信息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0年,我县未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

落实政务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严格执行政务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完善上网信息的采编、报送、审核等工作流程,实行分级管理和严格把关,未经审批的信息不得上报,严格按照“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严防涉密信息上网。

(四)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全年共受理政协提案41件,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42件,一府两院走访代表建议22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依法将对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代表建议和委员提案予以公开。

(五)开展政策解读情况

强化政策解读,认真落实“五公开”要求,我县下发了《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做好政策文件解读工作的通知》,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落实解读责任,规范解读程序,从政策制定背景、起草过程、工作目标、主要内容等,全面公开、精准解读文件,切实增强解读效果,方便群众理解,总共解读文件98件。

(六)开展“5.15”政务公开日活动情况

按照市政府公开办的统一部署,5月15日我县组织开展了“政务公开日”活动。介于疫情的原因,不是适合开展现场活动,从实际出发,开展线上宣传活动,制定了体现自身特色的活动方案,5月15日当天,围绕新冠疫情防控、企业复工复产以及2020年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工作等,由县政府副县长曾兴强及县卫生健康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发展改革局、县公安局、县教育局、县营商环境建设局等单位负责人以在线访谈视频形式,针对疫情期间百姓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做出讲解,回应社会普遍关切。

县直具有对外行政职能的政府部门认真梳理汇总2020年度将要进行的重要改革、重大政策、重点项目公开预告相关信息,以视频、图解等形式,开展“行政决策大家看”活动,通过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等公开。此次活动的开展营造了良好的氛围,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12

112

11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36

 0

 3252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64

   0

 232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4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90

12.5838亿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七)总计

0

 6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认识不够深刻。部分单位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推行政务公开的力度不够,未形成一种自觉公开的良好行为习惯,思想还停留在“公开什么,公开多少都由政府决定”的阶段,工作开展流于形式。同时,部分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观念和政务公开意识还比较淡薄,业务知识水平较低,没有完全掌握政府新出台的政策方针,队伍素质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下一步,要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切实提高认识,使广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充分认识到政务公开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二是工作不够规范。部分单位公开的内容不具体,重点不突出,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等应该公开的未能做到全部公开,使群众难以了解全面情况;有的应事前公开的内容变成了事后公开;有的公开内容长期不更新或缺乏动态内容;只注重对办事依据、程序的公布,对办事结果不公开或少公开。下一步将切实提高思想认识,不断深化对各类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规范和梳理,严格按照“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原则,全面深入做好主动公开工作。

三是业务能力有待提高。国务院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制定出台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文件,由于缺乏业务培训和专业知识学习,基层干部对一些政务公开文件理解贯彻不够深入。下一步将通过集中学习和邀请专家培训,深入学习相关政策文件,吃透文件精神,确保将文件政策贯彻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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