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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盘山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0-03-10 浏览次数:253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等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将19年度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情况

  我县把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为《条例》)作为深入推进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增加政府工作透明度,实现政府管理创新,建设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进行了梳理和编目,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800余条。其中,在网站发布信息1012条;通过设立公开栏公布信2800余条,据不完全统计,县政府及各部门信息公众查阅点共接待人数1000人次。受理依申请公开4条,申请办结数4条,按照省市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对政府网站进行了3次改版。

  进一步完善制度和措施,深化公开的内容和形式,细化监督考核手段,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加强基础性建设、探索政府信息公开形式、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等方面开展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强化工作职责,加大组织领导力度。县政府办公室是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成立了县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县政府办公室具体牵头,县政务公开办公室负责,审核把关县政府本级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编制,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制度和办法,协调落实人员和办公设备;县政府法制办负责审核本级政府的信息目录和复议,县监察局负责受理投诉和监督。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主抓、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的领导体制,各项组织领导制度健全。按照“分级编制,各负其责”的原则,各镇、街道、村委会信息公开工作由镇、街道一级政府负责落实;县直各部门各单位的信息公开由各主管部门领导负责抓落实,全县各部门、各单位共同使用“盘山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平台,各单位自行编制、审核。

  (二)加强基础性工作,健全和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规范开展我县编制了《盘山县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印发了《盘山县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和《盘山县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量化考核标准的通知》。除涉密单位外,全县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县直各部门,根据全县总体工作要求,加强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基础性建设工作,制定了各镇、街道、各部门的信息公开指南、相关信息公开规定和信息公开目录,部分单位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窗口),规范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内容、时效和程序,明确了依申请公开处理流程。

  (三)拓展政务公开领域,狠抓公共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在公开内容上突出“三点”。一是抓住重点。把供水、供热、供电、供气、环保、计划生育、公共交通、劳动保险、最低生活保障、廉租住房申请、结婚登记等关系民生的事项作为公开的重点。二是紧扣热点。根据群众不同时期的需求有针对性地公开,秋季学校开学学生报名,及时公示学校收费标准;农村土地变更、宅基地审批使用等方面及时公开结果。三是注重焦点。既要把各类事项的内容公开,又要把办事的项目、依据、条件、程序、时限、结果及服务承诺、岗位规范、纪律规定、监督投诉渠道等全部对外公开。切实做到为群众谋发展,谋便利,谋稳定。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2

2

 2

规范性文件

153

153

 15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01

 减

 36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24

 增

 15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360

增加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99962 

48732500.0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0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全面实行《条例》以及社会公众的需求相比,还存在着一定的不足,如公开内容不够具体、公开形式不够全面、公开渠道不够便捷、监督措施和力度亟待进一步完善等。我县将结合实际,积极改进工作方法,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将从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入手,把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深化,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常态化、便民化。

  一是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以社会关注度高、公共利益大的政府信息作为突破口,进一步科学划分我县政府信息分类,明确界定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形,推进制定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细则,逐步探索形成工作规则。

  二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监督评议制度,将评议工作日常化、规范化、制度化;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服务工作;加强宣传和普及力度,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知度。

  三是加强基础性工作。在工作机制建设上投入更多的人力、物力,确保机构、人员的稳定性;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培训力度,强化干部公开意识,狠抓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落实;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促使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朝规范化、制度化方向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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