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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县政办发〔2021〕4号 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盘山县2020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 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1-20 浏览次数:763

县政府各相关部门: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盘山县2020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月19日

 

 

盘山县2020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

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

 

一、项目县基本情况

(一)农业经济基本情况

盘山县地处辽宁省西南部辽河下游,是沿海经济带的地理中心,全县下辖13个镇(街道)、154个行政村,27.4万人口,版图面积2036平方公里,拥有49公里黄金海岸线,2万公顷近海滩涂。盘山县为退海冲积平原,地势平坦,土质肥沃。盘山县农业人口10.3万人(不含国营农场职工),农林牧渔业总产值达71.6亿元,现已形成粮食种植业、设施农业、水产养殖业和畜禽养殖加工业四大主导产业。在河蟹产业上,大力推行“一水两养、一地多收”生态种养“盘山模式”,支持和鼓励开展水产养殖技术攻关。被农业农村部认定为辽宁省首家“国家级渔业健康养殖示范县”及“全国水稻绿色高质高效示范县”。

(二)农业主导产业发展情况

1.粮食生产方面。落实播种面积87万亩,与去年同期持平。其中水稻63.7万亩,玉米23.4万亩,大豆及其它作物2.5万亩。全县水稻品种仍然以盐丰系列、辽河系列、锦稻系列和辽星系列为主,全县水稻优良品种率达100%。2020年,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水平达96.22%以上。实现水田整地面积63.7万亩,机械化水平为100%;水稻机插秧面积61.3万亩,机械化水平为96.34%。机械收割58万亩,机械化水平为91.05%。玉米生产全程机械化水平达94.4%。实现旱田整地面积23.4万亩,机械化水平为100%;玉米机播种23.4万亩,机械化水平为100%。实现机械收割19.03万亩,机械化水平为81.32%。

2.水产方面。2019年,全县河蟹养殖规模104.6万亩,产量2.88万吨,产值9.2亿元。目前,全县拥有河蟹产业合作社20余家,规模以上龙头企业4家,100亩以上养蟹大户1200余户,从业人员7.8万人。通过海水多品种综合健康养殖技术的推广,培训养殖技术员、养殖户50余人次。

(三)基层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情况

2019年通过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的实施,逐步改善和加强了基层推广服务水平和基层农技人员的能力建设。

1.强化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体系建设项目资金使用。项目投入资金170万元,遴选了104名技术指导员队伍,培育514个科技示范户。新建9个示范基地。73名技术指导员分两批在熊岳和光合水产进行了为期10天的技术培训,使基层农技人员提高了自身的素质,开阔了眼界,也丰富了自己的知识,更好地为农民服务提供了坚实的基础。项目资金已全部到位。

2.加强基层农技推广人员和科技示范主体的管理。因基层农技推广人员现有状态业务水平素质偏差较大,2019年集中举办农业等各类技术骨干培训班4次,培训人员达120人次,进一步提高业务素质,提高开展相关服务的本领。同时加强科技示范主体的培训,对全县的514名科技示范主体进行分行业的培训,主要针对生产中的各种问题进行讲解和解答,使农户了解相关的政策、法规,规避生产中的各种风险,也为农户增收提供技术保障。

二、主要目标

2020年,进一步完善“专家+试验示范基地+技术指导员+科技示范主体+辐射带动户”的技术服务模式,完善农业科技示范体系。通过项目实施,不断提高农业科技推广服务效能,为保障粮食等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促进农民持续增收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和人才保障。

三、实施内容

(一)基层农技推广服务水平明显提高。

1.遴选农技人员。全县遴选8名副高级以上职称的基层农技人员接受连续5天以上的脱产业务培训,遴选培育84名知识全面、技能过硬、服务优良的基层农技推广骨干人才,实现农技服务全覆盖。主要负责全县生产技术指导,支撑农业优势特色产业发展的质量安全、节本增效、生态环保的优质绿色高效技术模式广泛应用于农业生产,全县农业主推技术到位率超过95%。

2.开展技术指导和培训工作。完成科技示范主体、试验示范基地下乡指导要达到60天以上。统一配备技术指导员胸牌、悬挂科技示范户门牌。积极参加国家、省、市、县举办的技术培训班及赴省外交流学习,省内异地研修等。每位技术指导员要与负责的科技示范主体签订年度协议书,搞好生产调查,分户制定示范户的技术指导方案,并指导实施;对每个科技示范主体上门指导服务次数不少于5次,并建立科技示范主体指导档案。每位指导员与负责的科技示范主体进行对接,要了解科技示范主体姓名、家庭住址、地块或种植(养殖)区域及种植(养殖)品种、面积或规模等;科技示范主体要知道所负责指导服务农技指导员的姓名、工作单位和指导专业等。

3.农技推广信息化。全县技术指导员使用中国农技推广APP每年报送有效日志、农情等信息人均上报至少50篇服务日志、提问量与解答量人员100条以上。及时反馈科技示范主体的生产情况,及时准确填写《技术指导员手册》,指导示范户填写《科技示范手册》完成县农业农村局下达的各项工作指标,并接受检查和考核。技术指导员享受科技入户技术指导费,根据服务内容、服务要求,以实际工作情况、服务对象的满意度和绩效考核办法为主要内容进行评价取酬。

(二)抓好遴选培育农业科技示范主体

1.确定科技示范主体。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农户自愿的原则,遴选能力较强、乐于助人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种植大户等作为农业科技示范主体。严格按照各镇(街道)站组织遴选,对遴选对象要在所在村、镇(街道)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推荐县级农业主管部门审核确定(采取专家评审、组织公示、会议研究等),切实把示范主体选好。确定农业科技示范主体420户,每个科技示范主体示范带动周边10--20个农户,辐射全县农户。农业科技示范主体抽样满意度超过95%,农业技术推广公共服务对象抽样满意度超过70%。要承担带头使用新技术、新品种、辐射带动周边农民、协助技术指导员做好技术推广、技术信息采集和项目评价工作等义务。

2.抓好物化补助发放工作。严格农资产品采购管理。对农业科技示范主体实行物化补助,符合政府采购条件的,要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管理制度实施,建立好补助资金及农资产品发放台账,作为财政报账和审计检查的重要依据。

3.抓好示范主体的对接及培育工作。盘山县编制内县、镇(街道)两级农技人员(含聘用特殊具有行业代表性乡土专家,种植、水产和农机3个行业),均负责对接农业科技示范主体。原则上每名农技人员要负责培育5个以上,每位农技人员要与负责的示范主体签订年度协议书,对每个农业科技示范主体上门指导服务次数不少于5次,结合生产时节进村入户开展指导服务,并建立农业科技示范主体指导档案。做到基层农技推广服务水平明显提高,农业主推技术到位率超过95%,农业科技示范主体抽样满意度超过95%,农业技术推广公共服务对象抽样满意度超过70%。

(三)抓好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建设

1.抓好筛选认定。县级农业主管部门严格按照筛选条件和程序,采取申报推荐、专家评审、组织公示、会议研究等程序确定,建设农业科技示范基地7个。

2.完善相关手续。对基地建设,与基地建设签订技术示范协议。对基地建设采用先建后补方式,对列入计划、验收合格的示范基地每个补助3-5万元,对发挥作用好、辐射带动能力强的基地,每个基地可增加到5-8万元,重点推进基地建设提升技术、拓展服务。

3.加强基地规范化管理。完善示范基地建设运行制定管理办法,并将管理制度悬挂基地明显位置;统一竖立“全国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农业科技示范基地”标牌,标明示范内容、技术负责人、实施单位等信息;加强基地考核验收,健全档案资料,规范基地运行管理。

4.抓好示范展示,提升基地建设水平。明确每个基地试验示范3项以上先进适用技术模式,开展4次以上观摩培训活动。依托省级技术专家团队开展新品种、新技术、新机具引进、试验、示范和技术培训工作,使其成为新品种新技术试验示范基地,农机农艺融合示范基地,农技人员、种植大户和农民科技培训基地。

(四)抓好先进适用技术的示范推广

1.筛选、推广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按照根据农业农村部、省农业农村厅发布的年度农业主推技术,组织专家组,围绕农业主导特色产业发展要求和农民技术需求,遴选确定符合绿色增产、资源节约、生态环保、质量安全等要求的年度主推技术。

主导品种:

种植业(含农机):主导品种为盐粳939、盐粳219、锦稻109、锦稻107、隆玉619。

渔业:河蟹、红螯螯虾、对虾。

主推技术:

农业:农作物病虫害绿色综合防控技术、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农业节水灌溉技术;机械整地、机械播种、机械收获。

渔业:稻渔综合种养、海水多品种综合健康养殖等技术。

要求制定相应技术操作规程,制定分区域、分品种、分季节的技术指导方案,并落实到具体的实施单位和农技人员。

2.抓好发布。实施农技推广责任制,组织农技人员包村联户,制定示范户技术指导方案,制定相应技术操作规程。利用网络、电视台、广播、文件、培训和明白纸等方式推介并发布,真正得以试种、试用。

3.抓好推广。在全县遴选的农业科技示范主体试验示范推广,依托试验示范基地对主推技术进行示范展示,其数量不低于筛选主推技术总数50%,并落实到具体的实施单位和农技人员。积极开展技术指导和培训工作;做好对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推广应用过程的跟踪调查和数据收集,提高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的入户率和到位率。

(五)抓好基层农技人员培训

1.抓好省、市级培训。积极配合省级重点班、市级普通班的培训总体安排,合理确定学员参训批次。指定专人带队,负责培训学员全程管理,确保学员参训率和到课率。

2.抓好县级培训。重点培训未参加省市组织的农技人员、遴选的农业科技示范主体、选聘的村级技术指导员、乡土专家等培训;围绕生产时节,抓好相关技术培训。健全培训档案,主要包括培训计划、培训通知、党员登记表、培训地点、教学安排、授课教师、签到簿及影像资料等,做到齐全、规范,并按年度分类建档。

四、进度安排

2020年项目实施时间为2021年1月至2021年10月。

(一)筹备阶段。从2021年1月—3月,完善竞争上岗、责任推广、绩效考核、知识更新等相关制度。组建行政领导小组和技术专家组、遴选示范主体、确定技术指导员、筛选发布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技术资料。

(二)项目实施。从2021年4月到2021年9月末,对示范主体开展技术指导和服务,兑现“物化技术”补贴。挑选73名左右基层骨干农技人员,到省农业农村厅指定的培训机构进行集中培训。开展以示范主体为重点的主体培训,进行项目跟踪检查指导,并搞好调研工作,加强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建设等。

(三)总结验收。从2021年10月,进行项目总结,进行项目验收和抽检,形成验收总结报告。充分挖掘、及时宣传项目实施中的典型经验,大力宣传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改革与建设的成果。

五、2020年中央财政拨付补助项目的资金主要用途

2020年中央财政拨付经费170万元项目经费,按照财政部、农业部印发的《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7〕41号)要求,用于推进2020年基层农技推广补助项目的实施。主要用途如下:

(一)农业技术推广服务补助约48.5万元

1.基层农业技术人员进村入户开展技术服务的补助约25万元。主要用于县、镇(街道)两级农技人员进村入户技术指导费。

2.聘请专家团队、聘请省内专家费用约15万元。主要用于培训班聘请专家讲课费及承担推广主推技术模式指导专家团队指导费等(每个技术模式指导专家团队补助5万)。

3.指导手册、技术资料印刷、制度建设、工作考评及档案管理等补助8.5万元。

(二)农业科技示范补助约72万元

1.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建设补助约42万元。重点推进基地建设提升技术、拓展服务;对开展试验示范、观摩培训、学习交流等补助。

2.农业科技示范主体补助约28万元。按照500-800元的标准,对示范引领推广应用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的重点农业科技示范主体进行补助。

3.采用信息化手段开展推广服务补助约2万元。主要对应用信息化手段如手机APP等开展技术服务补助。(可给予每位农技人员每月安装使用APP流量补助10-30元)

(三)农业技术人员能力建设补助约49.5万元

用于县级农技人员、科技示范主体赴省内外交流学习、研修、集中培训和现场实训等的教材、场地、食宿、交通等费用。(其中:农技人员省级重点班培训5天、拟每人费用1200元;市级普通班培训5天、拟每人费用1000元)

六、工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按照强化公益性职能、放活经营性服务的要求,加强领导,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强化措施。为有效协调相关部门,保证该项目顺利实施,成立2020年基层农技推广补助项目领导小组:

组  长:冯大庆    副县长

副组长:王玉才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王  军    县现代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成  员: 柳少良    县财政局副局长

        陈丽娟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张宏伟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唐士桥    县现代农业服务中心副主任

        李  勇    县现代农业服务中心副主任

        孙  奇    县农业农村局副科级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盘山县农业农村局,主任陈丽娟(兼),组织项目实施。办公电话0427-3557005。

(二)组建专家技术团队(省级确定)

1.稻渔综合种养技术模式专家团队  

组  长:孙富余  省农业科学院植物保护研究所研究员

副组长:刘学光  省现代农业基地建设工程中心教授级高工

孙文涛  省农科院植物营养与环资研究所研究员

成  员:于凤泉  省农业科学院植物保护研究所研究员

        马  亮  省农业科学院水稻研究所副研究员

        田春晖  省农业科学院植物保护研究所研究员

        李志强  省农业科学院植物保护研究所研究员

        陈丽娟  盘锦市盘山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宋  坚  大连海洋大学研究员

        于永清  盘锦市盘山县河蟹技术研究所副研究员

        高晓云  大洼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高级农艺师

        李  柱  东港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高级农艺师

2.海水多品种综合健康养殖技术模式专家团队

组  长:周遵春  省海洋水产科学研究院研究员

成  员:林  军  省农业服务发展中心教授级高工

        刘学光  省现代农业基地建设工程中心教授级高工

        刘  彤  大连市现代农业生产发展服务中心教授级高工

        董  颖  省海洋水产科学研究院研究员

        宋  坚  大连海洋大学研究员

        赵希纯  锦州市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教授级高工

        李成军  盘山县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正高级工程师

        车向庆  东港市渔业渔民渔船事务服务中心正高级工程师

(三)严格项目监管,强化绩效考核

为切实加强项目资金专款专用规范化管理,建立健全了相关管理制度,规范资金使用方向,建立农技补助项目绩效管理制度,成立项目专家评审组。

2020年基层农技推广补助项目专家评审组

组  长:陈丽娟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成  员:孙丹辉   县财政局农财股股长

        曹洪权   县审计局农业投资股股长

        张  丽   县农业农村局渔业渔政管理股股长

        王冬梅   县农业农村局种植业管理股股长

        王桂艳   县农业农村局农机股股长

        孙  丹   县现代农业服务中心正高级农艺师

        李成军   县现代农业服务中心渔业股股长

        夏  涛   县现代农业服务中心农机股股长

对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和农业技术人员采取自评、打分、专家评审等形式进行绩效考核,确定等次。(对技术指导员的补助资金,与技术指导员下乡和绩效考评挂钩。通过补助资金的监督检查和工作考评,对优秀的技术指导员给予奖励)。


(四)加大总结宣传力度

按照农业部统一要求,明确信息管理员,及时报送相关动态信息。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及时宣传工作实践中的典型模式和成功经验。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的成果,大力宣传基层农技推广工作的单位和个人先进事迹,大力宣传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在加快现代农业建设、推进农村改革发展中的重要作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全面推进农业科技推广工作。

 解读:盘山县2020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 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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