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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盘山县教育局全面落实〈辽宁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管理“十要求”〉 管理细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2-22 浏览次数:612

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现将盘山县教育局全面落实《辽宁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管理“十要求”》管理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盘山县教育局

             2020年12月22

 

 

 

 

 

 

盘山县教育局全面落实《辽宁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管理“十要求”》管理细则

 

全面加强中小学生作业管理,是规范学校教育教学行为的重要内容,是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依据《辽宁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管理“十要求”》《盘锦市进一步提质减负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作业管理的实施方案》,我县对中小学生作业管理工作进一步提出具体要求,不断规范学校管理,努力营造促进中小学生健康成长的环境。

一、加强课堂教学质量管理,提升学生校内学习效率

1.学校必须“零起点”教学,严禁敷衍教学超纲超进度教学严格依据国家课程标准,按照教学计划开展教学活动,对于新的知识内容一律“零起点”教学,保证课堂教学完整性。对于非“零起点”教学的学校和校长取消评先评优资格。严禁强制或暗示学生订阅教辅材料,不得采取布置作业、集体讲解等形式变相推销资料。

2.认真落实教学常规要求,做好备课、上课、作业布置与批改等教学基本环节的整体设计、要求与检查,以提高课堂教学效率为立足点,注重教学过程中的问题研究和行动研究,开展形式多样、富有实效的教研活动。提高课堂教学质量,不得无故占用学生自习课时间,指导学生有效利用校内学习时间,提高在校学习效率,主动完成学习任务。

3.严格依据课程标准教学,按照课程标准和教学基本要求确定考试内容,不出偏、怪考题,考试难度适当。校内、班级内不得开展学生考试成绩排名,不得公布学生个人或班级集体考试成绩、名次等信息,不得在班级微信群、QQ群等公布学生成绩排名或对比学生成绩优劣的信息,不得在群内发布学生个人负面信息。

二、加强家庭作业管理,合理布置规范批改

1.作业时间:小学一、二年级不留书面家庭作业,小学其他年级学生家庭作业总量不超过45分钟,初中家庭作业总量不超过60分钟。周末每天小学作业总量不超过1小时,初中不超过3小时。

2.作业内容:坚持“五育并举”育人理念,精选作业内容,作业难度水平不得超过课程标准要求。当天有课后服务的学科不得留作业,其他学科作业总量由年级组长统筹确定,确保同年组作业一致。

3.作业布置:作业布置要分层次,学生可根据学情有选择地完成基础练习题、选做题、研究性习题。教师要在教案中有明确的作业内容,不能随机布置。原则上严禁布置电子家庭作业,确需布置时,每日电子作业总量不超过10分钟。不得布置机械性、重复性、惩罚性的家庭作业,不得要求学生在群内完成“打卡”式作业。作业要布置给学生,教育学生自主完成作业,不得布置由家长完成或需要家长代劳的作业。

4.作业批改:本着“有布置必批改”原则,严禁学生或家长代批作业,教师要亲自批改。批改作业做到及时细致,批阅符号规范,评语有针对性、启发性、指导性、鼓励性,要求全批全改,提倡书写个性化评语和面批面改。作业批改后及时反馈,个性错误学生自主修改,共性错误教师要在课堂上统一讲评。设立好“三本”:学校设作业管理记录本,教师设批改作业记录本,学生设错题修改本。对于不按时亲自批改作业的教师,一律取消职务晋级、评先评优资格,学校校长取消评先评优资格。

三、将劳动和体育锻炼纳入家庭作业范畴,构建全面培养育人体系

1.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20〕36号)要求,着力保障学生每天校内、校外各1小时体育活动时间,帮助学生掌握1至2项运动技能,进学生养成终身锻炼的习惯,引导学生树立正确健康观,切实减少“小眼镜”“小胖墩儿”比率。学校体育教师针对不同学生的身体条件,对学生的校外体育锻炼内容提出科学合理的建议,提倡每日由家长为学生设定适量体育锻炼内容,督促落实并做好学生校外体育锻炼的安全保护工作。

2.严格落实教育部关于印发《大中小学劳动教育指导纲要(试行)》(教材〔2020〕4号)要求,将劳动教育与学生的个人生活、校园生活和社会生活有机结合起来。学校依据学生身心发育情况,对学生的校外劳动实践活动内容提出科学合理的建议,提倡家长根据劳动任务及场所设施的适宜性,为学生设定适度的劳动内容。小学低年级以个人生活起居为主要内容,中高年级以家庭劳动为主要内容;初中兼顾家政学习、校外生产劳动、服务性劳动。确保每周课外活动和家庭生活中的劳动时间,小学1至2年级不少于2小时,其他年级不少于3小时。家长做好学生家务劳动和校外劳动实践活动的安全保护教育工作。

四、切实关注学生身心健康,合理安排学生休息时间

1.积极引导学生健康成长,教师提醒学生有事要及时告诉家长,主动寻求帮助;家长注意言传身教,多与孩子沟通,经常关注孩子的情绪变化和心理健康,督促孩子坚持体育锻炼,有意识安排力所能及家务劳动,合理使用电子产品,配合学校减轻孩子过重的学业负担。

2.培养学生养成早睡早起好习惯,按照国家标准,保证学生充足睡眠时间,小学生每天睡眠时间不少于10小时,初中生不少于9小时。学校和教师要及时关注学生的睡眠情况。

五、推进整体工作社会联动,提高家庭教育质量

1.加强家校协同育人。充分发挥学校主导作用,密切家校联系。学校要定期召开家长会,依托家长学校,对家长进行培训与指导,更新家长教育观念,提升家长教育能力。定期与家长联系,及时了解学生在家的表现,向家长反馈学生在校学习情况、心理状况、行为表现等。引导家长切实履行家庭教育职责,加强与孩子沟通交流,培养孩子的好思想、好品行、好习惯,理性帮助孩子确定成长目标,克服盲目攀比,避免“校内减负、校外增负”“教师减负、家长增负”,防止增加孩子过重课外负担。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管理,严格规范培训行为,加大对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督检查。

2.加强家庭教育指导。建立健全各镇(街道)、村(社区)家庭教育指导机构,利用节假日和业余时间开展工作,每年至少组织2次家庭教育指导和2次家庭教育实践活动,将镇(街道)、村(社区)家庭教育服务纳入社区教育体系。妇联组织要面向家长举办家庭教育培训讲座。依托电视台、报纸、互联网、公众号等媒体,邀请专家学者、优秀校长、优秀家长开展先进教育理念和科学育人知识与实践指导,拓宽家庭教育渠道。

3.积极引导孩子健康成长。家长要督促孩子坚持体育锻炼,鼓励孩子参加各种形式体育活动,培育1至2项体育运动爱好。经常关注孩子情绪变化和心理健康,采取措施进行有效疏导。有意识安排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教育孩子自己的事情自己做、家里的事情帮着做。引导孩子合理使用电子产品,上健康网站,不沉迷网络游戏。不让孩子长时间看电视。

六、加强组织保障管理,强化督导问责检查

1.提高政治站位。全县广大教育工作者要充分认识加强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对促进学生健康发展和义务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意义,认真结合国家、省、市关于中小学生减负措施要求,不折不扣地落实到位。校长为学校作业管理第一责任人,教学校长为直接责任人,学校要严抓细节,将要求传达到每一位教师和每一位家长,不断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引导教师树立正确的育人观、教学观、质量观。

2.强化业务工作研究。县进修学校要围绕作业设计的科学性、有效性组织学校开展专题研究,组织学校领导、教研组长、学科教师进行作业管理专题培训,指导学校加强教育教学常规管理,科学构建作业管理机制。学校要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制定本校作业管理方案,调整作业管理组织机构,实施作业年部统筹管理制度,切实加强作业设计研究,完善作业调控机制,创新作业布置方式,注重作业批改实效。

3.强化督导检查。成立盘山县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工作监管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全县义务教育学校落实作业管理改革工作的督促、指导、检查工作。各义务教育学校成立相应作业管理工作监管机构。教师每周至少检查一次学生错题修改本、学校每月检查一次教师批改作业记录本、教育行政部门每学期检查一次学校作业管理记录本。

4.强化过程监管。实行“日反馈、日监管”制度。建立盘山县义务教育学校家庭作业监督管理微信群,长期通过线上办公形式开展每日家庭作业检查指导工作,定期进行实地专项督导检查和不定期抽查。设立学生作业负担公开监督举报电话,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中小学生作业负担过重问题及时回应,认真查实,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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