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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山县政协第十届三次提案答复:第1号

发布时间:2020-10-14 浏览次数:807

围绕县政协委员王玉杰、李伟《关于盘活县域存量资产助力盘山优质发展的提案》,推进落实情况如下:
一、分析研判
收到提案后,县政府对提案的内容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并比照国家出台的一系列政策性文件和盘山县现状及优劣势进行了分析研究。
提案主要提出在全县可经营性资产已基本全部进行市场化运作,很难再进一步运作的情况下,建议对县域现有的公益性资产的可经营性进行PPP模式开发,从而实现盘活存量资产,增加县域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来源,减轻盘山政府债务压力。另外建议整合县域存量闲散资产,以公私合营方式盘活资产。
比照国家近些年发布的《关于切实做好传统基础设施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有关工作的通知》(发改投资【2016】1744号)、《关于加快运用PPP模式盘活基础设施存量资产有关工作的通知》(发改投资【2017】1266号)、《关于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库管理的通知》(财办金【2017】92号)、《财政部关于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财金【2019】10号)等一系列文件,明确了国家在基础设施领域开展PPP项目,并加快推进的政策导向。按政策中明确要求的“切实做好能源、交通运输、水利、环境保护、农业、林业以及重大市政工程等基础设施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推进工作”明确了“6+1”个基础设施领域。
盘山县为“辽宁省综合实力十强县”,全县GDP、一般预算收入、债务情况综合评定均为全省较好水平,在财政承受能力论证中可为PPP项目提供有力保障。
综上通过对全县公益性资产现状和政策明确的“6+1”个基础设施领域的全面分析和筛选,选定了水利、环境保护、重大市政工程领域组织开展了PPP项目。
二、采取举措及完成情况
(一)盘活公益性存量资产进行PPP模式开发
整合域内公益性存量资产开展PPP项目4个,总投资25.19亿元,融资安排19.44亿元。
1、开展盘山县青年、八一、红旗水库存量资产PPP项目
通过整合县水库存量资产,包装开展《盘山县青年、八一、红旗水库存量资产PPP项目》。本项目属于水利基础设施领域存量资产项目,主要内容为通过转让资产经营使用权引入社会资本方成立项目公司提供水库的公共服务、日常检管理。项目总投资11.36亿元,中标社会资本方融资安排8.5亿元。项目采用PPP模式中的“T-O-T”(转让-运营-移交)运作方式。县政府授权实施机构为县水利局。
2、开展盘山县新县城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PPP项目
通过整合盘活县污水处理厂基础设施资源和调研污水处理现状,包装开展本项目,属市政工程基础设施-污水处理领域存量资产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引入社会资本对盘山新县城污水处理厂进行提标改造。项目总投资1.18亿元,融资安排0.94亿元,采用 “R-O-T”(改建-运营-移交)运作方式。授权实施机构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3、开展盘山县自来水运营PPP项目
通过整合盘活县属14家自来水公司及管网资产,包装开展本项目。本项目属于市政工程基础设施-供水领域存量资产项目,主要内容为转让特许经营权引入社会资本进行盘山县供水的日常运营及配套管网维护。项目总投资5.35亿元,融资安排4.2亿元,采用“T-O-T”(转让-运营-移交)运作方式。授权实施机构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4、开展盘山县水系连通及农村水系综合治理工程PPP项目
通过整合盘活域内水域资源,包装开展本项目。项目属于农村水利基础设施领域新建项目,主要内容为西部地区饶阳河流域水系连通工程、盘山县灌区江河湖水库水系连通工程、污水处理厂工程。项目总投资7.3亿元,融资安排5.8亿元,采用 “B-O-T”(建设-运营-移交)运作方式。授权实施机构为县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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