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盘山县发展和改革局概况
一、 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盘山县发展和改革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19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19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盘山县发展和改革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盘山县发展和改革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部门主要职责: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专项规划;研究分析县内外经济形势,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发展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提交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二)负责监测全县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研究宏观经济运行、总量平衡等重要问题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研究全县经济运行有关重大问题。研究提出城镇化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
(三)负责汇总分析全县财政、金融等方面情况;参与制定财政政策、金融发展对策、土地政策和价格政策,综合分析财政、金融、土地、价格政策的执行效果;负责全县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负责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综合管理工作,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四)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县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指导经济体制改革各项试点、实验工作。
(五)承担全县固定资产投资综合管理职责,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和措施;承担规划全县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研究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政策及措施;衔接平衡需要县政府投资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安排县财政性建设资金;审核、申报重大建设项目、重大外资项目、境外资源开发类重大投资项目和大额用汇投资项目;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引导民间投资方向;指导建设项目行政审批服务工作;指导全县工程咨询业发展。
(六)推进全县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拟订全县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全县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做好与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协调全县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关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服务业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全县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协调有关部门拟订全县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推进全县工业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
(七)统筹推进全县区域协调发展、老工业基地振兴、县域经济转型、沿海经济开发开放的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有关部门推进全县地区经济协作工作。
(八)研究分析国内外和县内外市场状况;负责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的相关工作;编制全县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执行;根据经济运行情况对进出口总量计划进行调整。
(九)负责全县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
(十)牵头拟订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县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提出相关体制改革建议;按相关权限实施对能源项目和计划的管理。
(十一)推进全县可持续发展战略;负责全县节能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全县发展循环经济、全社会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全县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相关问题;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
(十二)参与能源运行调节和应急保障工作;负责全县石油、天然气的保护工作,协调处理管道保护的重大问题,依法查处危害管道安全的违法行为。
(十三)组织编制全县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拟订国民经济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相关政策,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动员、交通战备动员和信息动员有关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招商引资工作。
(十四)贯彻落实价格法律法规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县价格、收费标准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按照规定的价格管理权限和程序,拟订和调整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建立和实施价格听证制度。
(十五)拟订并组织实施县级战略物资储备计划,负责有关储备基础设施和粮食流通项目的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全县粮食、棉花、食糖等重要商品储备。承担全县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粮食安全县长责任制考核日常工作。对粮食流通、加工行业储备、政策落实、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组织指导有关部门开展相关成本调查工作,负责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成本、价格收益情况的调查,发布全县农产品生产成本收益汇总资料和相关信息,拟订成本监审工作制度、办法和目录,组织实施成本监审工作。
(十六)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对外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研究对外经济合作、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趋势和流通体制改革等。
(十七)负责拟订县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城镇市场发展、现代市场体系、现代流通方式、生产资料流通发展、批发、零售行业、住宿、餐饮行业规划;负责全县商务运行综合分析,研究内外贸流通体制改革;承担全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批发业和零售业经济、住宿业、餐饮业经济指标任务;承担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的有关工作;负责全县商务行业依法行政工作;拟订药品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对内资直销进行监督管理。
(十八)承担全县进出口指标任务;研究提出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及流通领域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衔接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规划。统筹推进中小企业发展,推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协调落实全县促进进出口、扩大利用外资有关优惠政策。承担区域经济合作、外事、口岸管理相关工作。
(十九)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根据本部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如下:综合办公室、国民经济综合股、固定资产投资股、社会财金信用股、贸易流通发展股、外事服务办公室、粮食和物资储备办公室、能源办公室、油气管道保护股。
因今年全县行政单位机构改革,相应调整了相关职能科室。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盘山县发展和改革局2019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是盘山县项目建设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盘山县发展和改革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19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19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详见:《盘山县发展和改革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盘山县发展和改革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5396.30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5396.3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396.3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经营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0万元。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3964.69万元,占收入总计73.5%,主要是专项资金结转等。
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4514.08万元,增加511.7%,主要是行政单位机构改革拨款数合并。
(二)支出总计1861.37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1616.46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416.4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86.8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2.63万元,资本性支出0.52万元。
2.项目支出244.92万元,主要包括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战略规划与实施、项目包装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与2018年度相比,工资福利支出增加607.04万元,增加75%,主要是行政单位机构改革人员增加。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增加48.58万元,增加12.7%,主要是行政机构改革后合并的单位有一次性抚恤金及丧葬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91.45万元,增加421%,主要是行政单位机构改革人员增加,因此经费支出增加。项目支出增加225.4万元,增加1155%,主要是2019年行政机构改革,原粮食局、物价局、商务局合并到发改局后项目支出增加,其中包含原粮食局等合并前未支付完全的项目支出。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7499.62万元
主要是2019年专项费用结转等原因形成的结转结余。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结余增加3534.93万元(主要优质粮工程资金3408万元、其他行政及事业结转126.93万元),增加89.2%。主要是2019年行政机构改革,原粮食局、物价局、商务局合并到发改局专项经费支出等结转结余。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盘山县发展和改革局2019年整体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既包括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861.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16.46元,项目支出244.92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972.47万元,增加109%,主要原因:行政单位机构改革人员增加。与年初预算相比,2019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840%,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2076%,项目完成年初预算的2449%。主要原因是行政单位机构改革,拨款收入支出增加。
(二)具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861.37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12.79万元,占7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9.46万元,占14%;卫生健康支出63.57万元,占3.3%;住房保障支出125.54万元,占6.7%。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12.79万元,包括:
(1)行政运行292.49万元,主要是行政人员工资、经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579%,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行政单位机构改革,行政人员增加。
(2)事业运行875.38万元,主要是事业人员工资等支出以及事业单位运行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14%,决算数大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事业单位人员变动经费增加。
(3)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51.83万元,主要是办公费、差旅费、邮电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51%,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事业单位机构改革经费支出增加。
(4)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15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项目运行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事业单位决算增加新的事业支出科目。
(5)战略规划与实施支出36.09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项目运行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53%,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事业单位支出完成情况。
(6)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项目运行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行政单位决算增加新的项目支出科目。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9.46万元,包括: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3.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单位退休人员离休费增加以及行政机构改革后人员增加。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65.02万元,主要是行政事业人员养老医疗保险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12%,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在职人员保险基数上涨。
(3)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3.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职业年金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行政单位决算增加新的项目支出科目。
(4)死亡抚恤67.97万元,主要是行政单位离休经费、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定期抚恤及丧葬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行政机构改革合并后单位退休人员增加,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定期抚恤及丧葬费等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125.54万元,包括:
(1)住房保障支出125.54万元,行政事业单位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42%,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行政单位机构改革人员增加。
4.卫生健康支出63.57万元,包括:
(1)行政单位医疗保险缴费14.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4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行政单位机构改革人员增加以及在职人员保险基数上涨。
(2)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缴费48.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在职人员保险基数上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2.8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82万元。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18年减少1.17万元,减少29%,主要是事业单位项目建设服务中心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8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2018年因公出国(境)费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
2.公务接待费0万元,2018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2018年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82万元,比上年减少29%,主要是事业单位项目建设服务中心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当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82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维修等。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4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16.4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503.3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抚恤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113.1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盘山县发展和改革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3.14万元,比2018年增加91.44万元,增加421%,主要原因是行政单位机构改革人员增加及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盘山县发展和改革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与2018年一致。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盘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盘山县项目建设服务中心共有公车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4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局未组织对2019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县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7.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战略规划与实施(项):反映拟定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实施宏观管理与调控等方面的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
20.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2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纳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纳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27.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涉外发展服务支出(款)其他涉外发展服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涉外发展服务方面的支出。
2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9.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粮油事务(款)其他粮油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粮油事务方面的支出。
3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