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山县民生保障服务中心 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发布时间:2020-08-14 浏览次数:266

   


第一部分    盘山县民生保障服务中心概况

一、 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盘山县民生保障服务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19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19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盘山县民生保障服务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盘山县民生保障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部门主要职责:

   (一)主要职责

    1.负责全县民生保障服务等相关工作;负责做好相关安全监管工作。

    2.负责全县法律援助的实施工作。

    3.负责对全县申请政府救助的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查工作。

    4.负责全县殡葬事宜管理和婚姻登记服务。

    5.负责全县社会福利事业的开展和维护全县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的合法权益。

    6.受理消费者投诉和咨询工作;全县残疾人辅助器具的申报、发放和全县电子商务应用推广等服务工作

    7.负责全县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保护和全县工人文化活动的开展工作。

    8.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根据本部门主要职责,盘山县民生保障服务中心内设7科室,分别是:综合办公室、公共法律服务股、婚姻登记服务股、残疾人辅具管理服务股、殡葬管理服务股、社会福利股、工人文化服务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9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一级预算单位盘山县民生保障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盘山县民生保障服务中心2019年度部门 决算报表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19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19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详见:《盘山县民生保障服务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盘山县民生保障服务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  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1526.62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1526.62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00%。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89.15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237.47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经营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0万元。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42.35万元,占收入总计的2.8%。主要是盘山县社会福利院的取暖费法律援助专项办案补贴结余等。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增加1279.62万元,增长518%,主要原因:增加了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补助资金等

   (二)支出总计841.41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611.99万元,占支出总计的73%。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66.8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0.1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4.81万元资本性支出0.24万元。

    2.项目支出229.42万元,占支出总计的27%。主要包括商品服务支出46.2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5.99万元,资本性支出27.22万元,对企业补助90万元。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增加609.68万元,增长263%,主要原因:辽河口划分到盘山县,辽河口启福园公墓划分到我中心,各股室相关业务增加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582.45万元

    主要是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补助资金等原因形成的结余。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结余增加540.1万元,增长1275%,主要原因: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补助资金结余。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841.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11.99万元,项目支出229.42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609.68万元,增长263.1%,主要原因由于中心是2018年9月新成立,支出只统计4个月的,2019年支出是全年统计数并且业务增加。与年初预算相比,2019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38.06%,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15.11%,项目完成年初预算的294.8%。 

   (二)具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841.41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公共安全支出0.95万元,占0.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70.3万元,占79.67%;卫生健康支出21.32万元,占2.54%;住房保障支出35.95万元,占4.27%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54万元 0.06%其他支出112.35万元,占13.35%

    1.公共安全支出0.95万元,包括:

   (1)法律援助支出0.95万元,主要是案件补贴、印刷、办公经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专项补贴资金未支付。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70.3万元,具体包括:

   (1)民政管理事务支出565.96万元,主要是人员工资福利支出355.7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37.50万元;救济费66万元;办公设备购置费6.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人员工资增长及业务增加。

   (2)归口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30.46万元,主要是离退休人员离休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6%,决算数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人员减少。

   (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3.78万元,主要是机关人员养老保险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72.66%,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人员减少。

   (4)死亡抚恤19.65万元,主要是离休职工死亡抚恤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离休干部去世发放死亡抚恤金。

   (5)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0.45万元,主要是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年初预算数

    3.卫生健康支出21.32万元,包括:

   (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1.32万元,主要是机关人员医疗保险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人员工资增长

    4.住房保障支出35.95万元,具体包括:

    (1)住房公积金35.95万元,主要是机关人员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7%,决算数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人员减少。 

    5.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53万元,具体包括:

   (1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53万元,主要是行政运行离休人员特需费和补发工资,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于年初预算数

    6.其他支出112.36万元,具体包括:

   (1)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92.36万元,主要是养老机构的维修改造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上级拨付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试点专项资金。

   (2)其他支出20万元,主要是偿还工信平台债务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财政拨付偿还民营企业债务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4.9万元。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9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2019年因公出国(境)费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

    2.公务接待费0万元,主要用于0等,2019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2019年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

    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主要用于0,当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9万元。主要用于流浪乞讨救助的巡查残疾人辅具流动服务用车和单位业务开展等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3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11.9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16.9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抚恤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95.0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度盘山县民生保障服务中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没有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盘山县民生保障服务中心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盘山县民生保障服务中心资产总额279.85万元,其中:

    1.土地、房屋及构筑物。面积0平方米,价值0元;

    2.车辆。共有3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讯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其他用车3辆。

    3.通用设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

    4.专用设备。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中心组织2019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 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法律援助(项):反映各级法律援助机构用于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的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民政部门接待来访、法制建设、政策宣传方面的支出,以及开展优抚安置、救灾减灾、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婚姻登记、社会事务、信息化建设等专项业务 的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9.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项):反映用于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支出和救助管理机构的直运转的支出

    21.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3.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物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4.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反映用于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的彩票公益金的支出。

    25.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2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事业单位运行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的各项资金,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盘山县民生保障事务服务中心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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