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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山县清理整治市管临时证渔船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0-07-03 浏览次数:523

一、决策背景

为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及省、市、县领导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有效压减海洋捕捞强度,保护海洋生态环境,使渔船管理更加规范,有效制止非法越界捕捞,促进海洋渔业可持续发展,维护正常渔业生产秩序,伏季休渔秩序逐步好转,海洋渔业资源和海洋生态环境得到改善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开展市管临时证渔船专项整治行动是维护我县海域渔业生产秩序的重要部分,有效规范渔船管理。本着“先规范管理,后清理取缔”的原则,按时间节点开展行动。

三、起草过程

   6月份省政府印发《辽宁省清理整治省管临时证渔船实施方案》。县政府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经讨论,形成了《盘山县清理整治市管临时证渔船实施方案》

四、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市管临时证渔船专项整治行动,掌握我县市管临时证渔船基本情况,符合渔业捕捞生产的进一步规范管理,不符合渔业捕捞生产的上报市级渔业主管部门,取消渔船生产资格,按要求对渔船证书进行注销。

五、主要任务

2020年6月30日前,完成我县市管临时证渔船调查、摸底、登记、上报。

六、什么是市管临时证渔船?本次市管临时证渔船清理整治工作的范围?

市管临时证渔船是2009年全市“三无”船舶清理整治行动中排查出的“三无”船舶,经船检部门检验符合海上生产作业条件,经市级渔业主管部门批准,将其纳入正规管理,办理市管临时证(特定)手续。此次清理整治范围为我县市管临时证渔船。

七、本次“三无”船舶清理整治工作的实施步骤是什么?

第一阶段:2020年6月15日-6月30日,摸底核查。

第二阶段:2020年7月1日-8月31日,重新申报。

第三阶段:2020年9月1日-10月31日,换发证书。

第四阶段:2020年11月1日-11月30日,整理归档。

第五阶段:2020年11月1日-11月30日,总结验收。

文件:县政办发〔2020〕60号 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盘山县 清理整治市管临时证渔船实施 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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