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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山县政协第十届三次提案答复:第18号

发布时间:2020-06-29 浏览次数:260

张强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利用锦绣花谷花卉园艺馆建设花卉批发市场的提案》的建议已收悉,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我县旅游事业发展的关心。您提出的建议是经对盘山旅游发展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后提出的,对于我们今后进一步做好盘山旅游工作具有重要的意义。
    关于您提出的利用锦绣花谷(以下简称花谷)花卉园艺馆建设花卉批发市场的提案,我们已了解了相关情况。据悉,盘山县锦绣花谷花卉园艺馆初期项目规划既定为城市园艺馆,用来做鲜花销售及其他产品销售,目前也是全季参观+销售功能。
    通过了解,由于我县所处地区冬季季节较长,培育热带花种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财力,投资过高但收益甚微。所以花谷内现有大棚仅作为工程苗花期修复及换季中转使用,不用于培育花苗。目前花谷花卉销售模式为进带模式,即品牌花从浙江森禾总公司进货,本地花从周边供货商带货。因具有行业特殊性,所以花谷主要以观赏为主,销售为辅。在近两年的营业中,花卉销售仅占花谷总营业额的百分之八。
    感谢您提出的宝贵建议,我们会根据您的建议逐步完善。首先,对锦绣花谷景区进行多角度宣传,提高景区知名度,吸引游客。其次,利用花谷的城市园艺馆进行花卉的多渠道销售,不仅在线下进行销售,也充分利用互联网网络、手机APP等不同平台,进行线上宣传及销售为一体的销售模式,借此提高锦绣花谷的知名度,增加花卉销售产量。但由于我县地处东北,冬季时间较长,且热带植物花卉需大棚、加热(温度)器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等配套设施,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及财力。如把花谷城市园艺馆投资建设为辽西地区最大的花卉批发市场,我局需与其他相关单位联合做好前期的调研工作、项目建设规划、评估预算、市场预测及效益分析等。在充分的做好项目综合评价后,方可执行您的建议。
通过以上的工作,我们相信,盘山旅游的未来将是阳光灿烂。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县旅游事业发展的支持与参与,希望您今后一如既往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共同推进盘山旅游走向美好的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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