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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山县纪委监委创新五“严”强约束,守护一方净土

盘山县纪委监委不断探索创新纪检监察干部管理监督方式,按照“五严”要求,持续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约束,实现办案人员零违纪、办案结果零申诉、办案安全零事故的“三零”目标,有效守护了纪检监察这方净土。

一是严把入口关,择优配强干部队伍。按照省、市纪委监委《关于充实加强省市县纪检监察机关人员力量工作方案》的要求,盘山县纪委监委高度重视干部配备工作,多次召开专题常委会研究干部配备问题,通过在全县范围内选拔的形式,择优选拔了一批学历高、综合素质强、专业型的公务员,充实到委机关。对科级以下干部做到个人档案凡进必审、信访举报凡进必查,坚决杜绝突击进人、“赶程序”、“走过场”等情况。切实提高选人用人质量,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二是严肃学习培训,着力提升干部能力。打铁还需自身硬,盘山县纪委监委高度重视自身建设,加强自我监督,深入开展全员培训和“学条规、提能力、促规范”岗位练兵活动。在培训课程的选择上,从突出政治性的“专题培训”、突出针对性的“业务培训”、突出实用性的“专题研讨”三方面出发,全面提升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针对各镇(街道)“三专两兼”人员分期分批开展“以干代训”、“一帮二”、“上挂下派”实战练兵,提高基层专职纪检监察干部处理具体问题和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开展《纪检监察干部培训课程光盘和讲义》培训,并在培训后组织纪检监察干部认真撰写学习心得体会及开展纪检监察业务知识测试,切实做到学有所思、学有所悟、学有所获。为进一步提升学习培训效果,全面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

三是严守纪律底线,健全干部管理制度。盘山县纪委监委领导班子带头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及领导班子议事决策规则等制度,落实“三重一大”决策监督机制。扎实推进纪检监察制度建设工作,制定出台《盘山县纪检监察干部“十五不准”》、《盘山县纪检监察干部行为规范》、《盘山县纪检监察干部管理办法(试行)》等制度,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促使纪检监察干部严守红线、筑牢防线、坚守底线。多部门联动,对纪检干部违纪违规问题及时查处,对纪检监察干部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通过函询谈话、批评教育等方式及时纠正,严防“灯下黑”。以刀刃向内的决心、刮骨疗毒的勇气,锤炼作风优良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四是严管厚爱并重,强化干部日常监督。盘山县纪委监委始终坚持干部监督管理常态化,把抓早抓小贯彻到日常工作中。规范纪检监察干部因公外出及请销假行为,印发《盘山县纪委监委请假、休假、外出报备制度》,并对干部作风和守纪情况进行暗访。制定述廉评议制度,明确镇(街道)纪(工)委、派驻机构负责人每半年向县纪委监委进行述职述廉,及时了解工作进展和存在问题。建立纪检监干部廉政档案,对干部进行动态管理;制定纪检监察干部行为规范,在政治立场、办案纪律、廉洁操守等方面划出红线;个人重大事项及时向组织报告,主动接受组织监督。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社会交往方面的监督,引导干部自觉净化“朋友圈”“社交圈”“生活圈”,自觉维护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良好形象。通过开展谈心谈话及工会关怀慰问活动,深入了解干部家庭情况,掌握干部思想动态、心理诉求,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签订干部履职承诺、重大节日前夕发放廉政提醒函,时刻提醒纪检监察干部保持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本色。

五是严抓警示教育,筑牢干部思想防线。盘山县纪检监察系统以“七警”为载体,以强化内部监督为抓手,扎实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制定了《盘山县纪检监察系统警示教育工作方案》,通过召开专题会议、学习潘福忠、刘兴波等典型反面案例、参观盘锦市第一党支部、盘锦市廉政教育基地、观看“新风颂”廉政晚会、“主题党日”等形式,扎实开展警示教育。组织全系统纪检监察干部签订了《“不违规打听干预案件、接触案件特定关系人和请托违规办事”的承诺书》, 保证每个案件互不通气,防止跑风漏风。对反映纪检监察干部以案谋私、跑风漏气、滥用职权等问题线索,进行了全面排查起底,对已办结的问题线索进行了回头看,持续释放“打铁必须自身硬”的强烈信号。盘山县纪委监委还将近年来收集的盘山县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例进行了汇编,警示点评了13起典型案例,丰富了警示学习教育内容。通过警示教育活动,增强了党员干部的监督意识和法制观,提高了领导干部的拒腐防变能力,坚定了纪检监察干部廉洁从政的决心,真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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