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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山县进一步推进高频事项 “最多跑一次”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0-05-13 浏览次数:81


日前,盘山县出台《盘山县进一步推进高频事项“最多跑一次”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提出530日前,盘山县第一批100个高频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其中30个高频事项实现“不见面办理”;20201230日前,完成第二批高频事项梳理工作,并实现“最多跑一次”。

  《盘山县进一步推进高频事项“最多跑一次”工作实施方案》解读

《实施方案》围绕企业、群众办理次数多、社会反映强烈、与日常生产生活联系密切的事项,通过调查摸底,筛选出与群众和企业关联度最大的县级100个高频事项。

《实施方案》提出,营商局牵头,共56职能部门参与,123名工作人员精准搭建“网状式”架构,为盘山县高频事项“最多跑一次”工作提供组织保障。以省市高频事项“最多跑一次”的事项清单为切入点,结合盘山县实际,用“先删减后增加”的方式,梳理出盘山县100个高频事项“最多跑一次” 事项清单。

  同时推进高频事项“一网通办”。依托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以公安、教育、民政、社保、医保、公用事业等领域为重点,梳理公布事项清单,制定适宜移动端口办理的业务流程,实现企业群众更多办事高频事项“掌上查、

指尖办”。同时推进“一网通办”向镇(街道)、村(社区)等基层延伸,实现“就近办、马上办”。

推进高频事项“一窗通办”。以企业和群众办好“一 件事”为标准,推进综合窗口设置,建立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工作模式,实现高频事项一窗进出、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次办成。

推进高频事项“就近通办”。提升镇(街道)、村全程代办制,用好镇(街道)、村干部等代办资源,让群众“足不出镇”就能办理个人事项。

 

原文: 盘县政办发〔2020〕36号 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盘山县 进一步推进高频事项“最多跑一次”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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