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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山县政协第十届三次提案答复:第34号
发布时间:2020-04-30 浏览次数:312次

李兴波、郑海宏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农村留守老人儿童生活不便问题的提案》的建议已收悉,答复如下:
    据2019年年底统计,盘山县有留守老人160人、留守儿童125人。随着我县经济的快速发展,留守老人、留守儿童也逐渐增加,生活不便问题也随着显现出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农村留守儿童、留守老人问题,专门成立了“盘山县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盘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专门股室负责此项工作。留守老人、留守儿童每季度统计上报上级民政部门,录入全国农村“三留守”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各镇(街道)设立儿童督导员、村设儿童主任,负责留守工作。
    盘山县各镇(街道)、村已实行网格化管理,网格员负责农村留守老人生活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如交水费、电费等问题。各村建设了农村互助幸福院,为留守老人提供日间照料、日常娱乐和心理咨询等服务,很好的解决了农村留守老人、儿童的生活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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