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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山县农村教师差别化补助发放办法

发布时间:2019-12-31 浏览次数:1155

  为贯彻落实《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盘山县落实农村教师差别化补助政策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盘县政办发[2019]99号)文件精神,鼓励教师到农村从教,提高农村教师工作积极性,依据学校边远程度,对农村教师实行差别化补助。本着越往基层、越往艰苦地区补助水平越高的原则,鼓励和吸引优秀人才到艰苦边远地区长期从教、终身从教,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结合“县管校聘”有关政策制定本发放办法。

  一、补助范围和对象

  1.农村中小学校在编(在册、特岗)在岗教师,即公办、场办、特岗教师,不包括县城所在地学校教师。

  2.纳入补助范围学校中因公外出学习培训(1年内)的在职在编(在册、特岗)教师属于补助对象;

  3.其他在编(在册、特岗)不在岗、离退休等人员不属于补助对象;

  4.从补助范围学校借调或交流(支教)到不属于补助范围学校和非教育系统的人员,不属于补助对象。

  5.因师德失范等行为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教师在处分影响期内不享受补助。

  二、补助标准及类别

  一年按12个月计发,原则上县域内符合发放条件的人员人均每年不低于3600元。根据乡村学校的艰苦、边远程度,分为三类地区核定补助标准。即:

  一类地区,包括太平学校、陈家学校、吴家学校,补助标准为100元/人·月,约占补助对象的20%;二类地区,包括胡家学校、甜水学校、高升学校、得胜学校、坝墙子学校、补助标准为200元/人·月,约占补助对象的40%;三类地区,包括古城子学校、沙岭学校、棠树学校、东郭学校、石新小学,羊圈子小学,补助标准为500元/人·月,约占补助对象的40%。人均每年3609.7元。

  三、实施时间

  我县农村教师差别化补助政策从2019年7月1日起实施。2019年7月至2019年12月差别化补助可平均发放。

  四、补助原则

  农村教师差别化补助是针对农村教师工作岗位的补助,补助不计入五险一金和退休费的计算基数。严格执行“以岗定补、在岗享有、离岗取消 ”的补助原则,实行动态管理。

  1.农村教师在岗期间享受农村教师差别化补助,人员调离、退休(职)、辞职后次月起停止发放农村教师差别化补助;新录用或调入教师自起薪之月起享受相应岗位农村教师差别化补助。

  2.农村教师因工作需要,经县教育局批准,按照相关程序交流(借调)到县城学校等不属于补助范围学校、非教学单位或非教育系统,不享受相应岗位农村教师差别化补助;因学科教学工作需要,县内农村学校之间交流(支教)的,或根据“县管校聘”政策跨校任教的,属于补助范围学校,享受交流学校的教师差别化补助,不享受原学校的教师差别化补助补助。

  3.符合条件的补助对象在婚丧产假等法定假期内享受农村教师差别化补助。

  4.符合条件的补助对象因工(公)负伤,在规定的离岗治疗期间仍可享受相应岗位农村教师差别化补助。

  5.符合条件的补助对象上年度考核为不确定等次或不合格等次的,本年度不能享受农村教师差别化补助。

  五、发放办法

  农村教师差别化补助采取实名发放的办法。建立以身份证号、工作单位等信息为基础的农村教师差别化补助申领信息库,实行实名制管理,并对补助人数、补助标准和发放情况等进行动态监控,由学校统筹管理,按照“县管校聘”所聘任的工作岗位、考勤、教学业绩及工作量差别化发放。

  1.各学校差别化发放额度不低于本单位规定发放额度的50%。

  2.校长差别化补助标准,等同于或略高于班主任标准。

  3.经教育局任命的副书记、副校长、中层正职领导或教育局认可的相当于副校级、中层正职人员,可按等同于班主任的标准发放。

  4.各学校自定的发放细则必须经教育局审核后,经过学校教职工大会通过。

  5.造册。各学校按照本方案确定补助发放人员,实名填写《农村教师差别化补助发放名册》,在学校公示 3 个工作日。

  6.审核、兑付。县教育局对学校上报人员及补助金额审核无误后,报县财政部门备案并拨付资金。

  7.本发放办法从2020年1月1日执行。

  8.年终绩效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六、有关工作要求

  1.明确工作责任。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各学校要结合实际确定发放细则,确保足额及时落实到位。

  2.科学制定细则。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农村教师差别化补助发放细则,严禁“吃大锅饭”。完善绩效考核制度,加强教师日常管理,将考核结果作为差别化补助发放标准的重要依据。充分发挥差别化补助对农村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促进作用。

  3.加强资金管理。要减少发放中间环节,对农村教师差别化补助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严禁虚报、冒领、套取补助资金行为,坚决防止和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

  4.加强监督管理。要对政策规定、人员名单、发放标准、发放方式等具体内容进行公示,坚持阳光操作,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政策实施公平、公开、公正。

  5.注重综合施策。要把农村教师差别化补助政策与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区域内校长教师轮岗交流、特岗计划、县管校聘等工作有机结合,切实改善农村教师的工作和生活条件,不断提高农村教师岗位的吸引力。要加强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农村教育、关心农村教师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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