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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山县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服务目录清单

发布时间:2019-12-31 浏览次数:400
序号定价项目定价内容定价部门备注
1燃气管道燃气配气价格和销售价格授权市、县人民政府
2供排水
辖区内跨县和市属水利工程的供水价格授权市人民政府
县属水利工程的供水价格授权县人民政府
自来水辖区内城乡公共管网供应的自来水价格授权市、县人民政府农村村民自建、自管的自来水价格除外
污水处理费授权市、县人民政府
3供热热力出厂价格授权市、县人民政府城市供暖用热力出厂价格
城市供暖价格授权市、县人民政府
4交通运输道路客运市属辖区内道路班车客运运价率、燃油附加费授权市人民政府具备充分竞争条件的道路客运班线以及商务客车运价除外
城市交通城市公共汽(电)车、轨道交通票价授权市、县人民政府
客运出租车运价、燃油附加费授权市、县人民政府网络预约出租车除外
具有自然垄断经营和公益性特征的机动车停车设施服务收费授权市、县人民政府住宅小区停车场除外。桃仙机场收费由省价格主管部门管理
5教育公办教育收费省属以下高等教育、中等职业教育、中小学收费授权市人民政府在省定最高收费标准内核定
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住宿费授权市人民政府
非营利性民办学历教育收费民办中小学(义务教育阶段)学历教育收费授权市人民政府省属民办中小学由省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省教育部门核定
6保障性住房及物业服务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销售价格授权市、县人民政府经济适用住房定价范围为市、县人民政府直接组织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
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公有住房租金授权市、县人民政府
住房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费授权市、县人民政府
7环境保护危险废物处置收费授权市、县人民政府
生活垃圾处理费授权市、县人民政府
8文化旅游有线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授权市人民政府
景区门票及景区内交通运输服务景区内交通运输价格及省管以外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景区门票价格授权市、县人民政府
9养老服务政府投资运营的养老机构基本养老服务费授权市、县人民政府
10殡葬服务殡葬服务收费授权市、县人民政府定价范围为遗体接运、存放、火化、骨灰寄存四项基本服务收费;公益性公墓价格及维护管理费
11重要专业服务道路清障服务费授权市人民政府
说明:
      一、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规定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项目,自动进入本目录;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规定实行市场调节价的项目,自动退出本目录。
      二、国家行政机关收费管理整体转为政府内部审批事项,继续按现行办法管理。
      三、成品油价格、电动汽车充换电服务费暂按现行办法管理。 
定价项目定价内容定价部门备注
1燃气管道燃气配气价格和销售价格授权市、县人民政府
2供排水
辖区内跨县和市属水利工程的供水价格授权市人民政府
县属水利工程的供水价格授权县人民政府
自来水辖区内城乡公共管网供应的自来水价格授权市、县人民政府农村村民自建、自管的自来水价格除外
污水处理费授权市、县人民政府
3供热热力出厂价格授权市、县人民政府城市供暖用热力出厂价格
城市供暖价格授权市、县人民政府
4交通运输道路客运市属辖区内道路班车客运运价率、燃油附加费授权市人民政府具备充分竞争条件的道路客运班线以及商务客车运价除外
城市交通城市公共汽(电)车、轨道交通票价授权市、县人民政府
客运出租车运价、燃油附加费授权市、县人民政府网络预约出租车除外
具有自然垄断经营和公益性特征的机动车停车设施服务收费授权市、县人民政府住宅小区停车场除外。桃仙机场收费由省价格主管部门管理
5教育公办教育收费省属以下高等教育、中等职业教育、中小学收费授权市人民政府在省定最高收费标准内核定
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住宿费授权市人民政府
非营利性民办学历教育收费民办中小学(义务教育阶段)学历教育收费授权市人民政府省属民办中小学由省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省教育部门核定
6保障性住房及物业服务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销售价格授权市、县人民政府经济适用住房定价范围为市、县人民政府直接组织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
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公有住房租金授权市、县人民政府
住房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费授权市、县人民政府
7环境保护危险废物处置收费授权市、县人民政府
生活垃圾处理费授权市、县人民政府
8文化旅游有线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授权市人民政府
景区门票及景区内交通运输服务景区内交通运输价格及省管以外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景区门票价格授权市、县人民政府
9养老服务政府投资运营的养老机构基本养老服务费授权市、县人民政府
10殡葬服务殡葬服务收费授权市、县人民政府定价范围为遗体接运、存放、火化、骨灰寄存四项基本服务收费;公益性公墓价格及维护管理费
11重要专业服务道路清障服务费授权市人民政府
说明:
      一、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规定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项目,自动进入本目录;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规定实行市场调节价的项目,自动退出本目录。
      二、国家行政机关收费管理整体转为政府内部审批事项,继续按现行办法管理。
      三、成品油价格、电动汽车充换电服务费暂按现行办法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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