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山县油田服务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19-08-01 浏览次数: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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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盘山县油田服务办公室概况

一、 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盘山县油田服务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18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18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2018年度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盘山县油田服务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盘山县油田服务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主要职责:

1.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油地融合共同发展区域经济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及相关政策;负责油地联席会的日常工作,组织召开油地经济融合、城市共建及社会发展等方面的专门会议,多渠道、多形式、全方位的探索和实践油地经济融合的有效途径;负责油地信息交流与反馈。

2.负责油田勘探开发的协调服务工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组织相关部门贯彻油田勘探开发政策,做好勘探开发服务工作。

3.负责油地在经济融合、城市共建和社会事业发展等方面的具体协调和服务工作。

4.研究制定油地联合开发方案,组织协调地方有关方面油地联合开发工作。

5.协调地方企业办理油田市场准入手续,推动地方产品进入油田市场工作。

6.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开展矿区秩序的综合治理工作。

7.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对油田的行政执法工作,协助法制部门确定行政执法管理体制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8.负责地方政府与中石油(北京)高层油地协调工作。

9.指导、监督镇(街道办事处)油地协调工作。

10.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

根据本部门主要职责,盘山县油服办内设二个业务股室,分别是:协调股,综合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一级预算单位包括:盘山县油田服务办公室。

 

第二部分 盘山县油田服务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1.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2018年度收入决算表

3.2018年度支出决算表

4.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5.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6.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8.2018年度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9.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详见《盘山县油田服务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第三部分 盘山县油田服务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78.28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78.28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00%。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8.28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经营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0万元。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0.11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14%。主要是公用经费减少。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减少2.27万元,降低2.82%,主要原因人员减少。

(二)支出总计76.57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74.57万元,占支出总计的97.39%。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7.8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72万元。

2.项目支出2万元,占支出总计的2.61%。主要包括办公设备购置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减少2.87万元,降低3.61%,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减少;二是公用经费减少。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1.82万元。

主要是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等原因形成的结余。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结余增加1.71万元,增长155%,主要原因:一是人员支出减少;二是公用支出减少。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76.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4.57万元,项目支出2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87万元,降低3.61%,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减少;二是公用经费减少。与年初预算相比,2018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6.28%,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3.8%,项目完成年初预算的2.52%。

(二)具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76.57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02万元,占13.09%;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60.82万元,占79.43%;住房保障支出5.74万元。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02万元,具体包括:

(1)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0.02万元,主要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38.4%,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增加。

2.国土海洋气象等事务支出60.82万元,具体包括:

(1)国土资源事务行政运行58.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71%,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项目支出增加。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万元,主要是印刷费、差旅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数的3.29%,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项目支出增加。

9.住房保障支出5.74万元,具体包括:

住房公积金5.74万元,主要是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31.9%,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住房公积金支出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累计0人次。2018年因公出国(境)费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主要是无因公出国(境)费原因。

2.公务接待费0万元,2018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2018年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主要是无公务接待费原因。

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主要是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原因。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主要用于0等,当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主要用于0等。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6.5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7.8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6.7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手续费、邮电费、其他交通费用。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盘山县油田服务办公室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72万元,比上年减少3.52万元,降低34.37%,主要原因是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数据来源部门决算填报说明项下的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盘山县油田服务办公室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盘山县油田服务办公室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办未组织对2018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县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社会保障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6.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7.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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