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山县农业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发布时间:2019-08-01 浏览次数: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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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盘山县农业局概况

一、 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盘山县农业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18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18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2018年度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盘山县农业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盘山县农业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一)主要职责

    1贯彻国家、省有关“三农”工作,拟定全县农业方面的政策、农垦经济、农村经济等中长期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推进农业依法行政。

    2承担完善全县农村经营管理体制的责任,综合协调农业和农村工作,指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流转规范,调处合同纠纷,协同调处权属纠纷及使用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管理,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筹资酬劳管理工作,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负责农垦产业政策研究,指导国有农场产业结构调整和综合改革,拟定全县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规划与具体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扶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设与发展;负责对全县涉农部门农业项目规划、资金投放、项目监管的协调。

    3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的改善,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组织拟定促进农产品加工工业发展的具体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提出农业产业保护政策建议,指导农产品加工业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和服务体系建设,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政策建议,研究制定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

    4承担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责任,依法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实施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标准和技术规范,依法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

    5组织、协调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依法开展农作物种子(种苗)、农药的登记及监督管理;执行有关农业生产资料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建设实施,依法开展有关肥料的监督管理。

    6管理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运行,开展相关农业统计工作,发布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负责农业信息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信息服务。

    7承担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农业防灾减灾责任,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组织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承担境外引进农作物种子(种苗)检疫审批工作,监测、发布农业灾情,组织种子、化肥等减灾物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8研究制定农业科研、农技推广及其队伍建设的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全县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及农业产业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

    9指导农用地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拟定耕地及基本农田质量保护与改良政策并指导实施,依法管理耕地质量,运用宜农措施发展节水农业,拟定并实施农业生态建设规划,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指导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指导生态农业、循环农业等发展。

    10拟定全县扶贫开发工作的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社会各界的扶贫工作,协调拟定县级扶贫资金分配方案,指导、检查、监督扶贫资金的使用。

    11研究制定农垦产业政策,指导国有农场产业结构调整和综合改革;负责现代农垦示范建设工作;负责农垦国有土地使用、承包、流转、纠纷调解和监督管理;协调、推进国家、省各项惠垦政策落实。

    12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根据本部门主要职责,盘山县农业局部门内设13科室,分别是办公室、党委办公室 、财务股、人事股、信息股 、农业股、绿色食品办公室 、国营农场管理办公室、国有农场经济管理股 、扶贫办 、农业产业化办公室 、农村经济经营管理股、目标考核办公室。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盘山县农业局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一级预算单位盘山县农业局。

 

 

第二部分 盘山县农业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1.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2018年度收入决算表

3.2018年度支出决算表

4.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5.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6.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8.2018年度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9.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详见《盘山县农业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第三部分 盘山县农业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10006.43万元,与2017年度部门决算相比较,今年收入减少6902.21万元,降低40.82%,主要原因:机构改革人员减少及项目减少。收入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10006.43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00%。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006.43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6.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XX%。主要是XX等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8.上年结转和结余13490.89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34.82%。主要是项目支出结转结余和经费结转结余等。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减少6902.21万元,降低40.82%,主要原因:机构改革人员减少及项目减少。

(二)支出总计1321.32万元,与2017年度部门决算相比较,今年支出减少2096.43万元,降低61.34%,主要原因:机构改革人员减少及项目减少。支出包括:

1.基本支出652.94万元,占支出总计的49.42%。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18.0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04.6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0.22万元。

2.项目支出668.38万元,占支出总计的50.58%。主要包括技术推广与培训,其他农业支出,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4.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与2017年度部门决算相比较,今年支出减少2096.43万元,降低61.34%,主要原因:机构改革人员减少及项目减少。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21567.70万元。

主要是部分项目资金未及时结算等原因形成的结余。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结余增加8076.81万元,增长59.87%,主要原因部分项目资金未及时结算。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321.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52.94万元,项目支出668.38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096.43万元,降低61.34%,主要原因机构改革人员减少及项目减少。与年初预算相比,2018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87.14%,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216.89%,项目完成年初预算的165.03%。

(二)具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321.32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9.50万元,占20.4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61万元,占0.27%;住房保障支出31.03万元,占2.35%;农林水支出917.18万元,占69.41%;城乡社区支出100万元,占7.57%。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9.50万元,具体包括: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04.64元,主要是离休人员工资福利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75%,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机构改革离休人员增加。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64.86万元,主要是机关单位人员养老保险缴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25%,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机构改革人员调整。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61万元,包括:

(1)事业单位医疗2.74万元,主要是事业单位人员医疗保险缴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75.9%,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机构改革人员调整。

(2)财政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金的补助0.87万元,主要是事业单位人员医疗保险缴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22.4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机构改革人员调整。

3.住房保障支出31.03万元,具体包括:

住房公积金31.03万元,主要是住房公积金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人员工资增加,公积金基数调整增加。

4.农林水事务支出917.18万元,具体包括:

    (1)行政运行支出240.56万元,主要是工资福利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26.2%,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机构改革人员减少。

(2)事业运行支出108.24万元,主要是工资福利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1.8%,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机构改革人员减少。

(3)技术推广与培训支出348.78万元,主要是项目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3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项目增加。

(4)其他农业支出219.59万元,主要是项目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24%,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项目增加。

5.城乡社区支出100万元,具体包括:

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100万元,主要是项目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项目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与2017年度决算数相比较,今年支出减少1.44万元,降低100%,主要原因车辆改革,行政单位车辆上收。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主要用于0等,2018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2018年因公出国(境)费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主要是0等原因。

2.公务接待费0万元,主要用于0等,2018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2018年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主要是0等原因。

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1.44万元,下降100%,主要是车辆改革,行政单位车辆上收。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主要用于0等,当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主要用于0等。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52.9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22.7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30.2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盘山县农业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0.22万元,比上年增加10.42万元,增长52.62%,主要原因是单位日程运行、业务量增加。其中:办公费4.18万元、印刷费0.95万元、手续费0.06万元、邮电费2.45万元、差旅费0.09万元、维修(护)费0.8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8.5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06万元。

(数据来源部门决算填报说明项下的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盘山县农业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盘山县农业局共有车辆7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5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局未组织对2018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县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际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20.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1.农林水事务(类)农业(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2.农林水事务(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反映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23.农林水事务(类)农业(款)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反映用于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农业新品种、新机具、新技术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及服务等方面支出。

24.农林水事务(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25.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方面的支出。

2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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