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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山县政协十届一次委员提案答复:第44号

发布时间:2018-12-04 浏览次数:481

对县十一届一次政协委员第44号提案的回复

刘香国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农村医疗保障体系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答复如下:

按照辽宁省医共体建设试点县工作要求,持续推行分级诊疗制度,经外出考察、实地调研、召开座谈会,在省卫计委专家指导下,重新制定并出台了《盘山县组建医共体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卫计局以县医院为诊疗中心,先期确定胡家、太平、得胜、陈家4家试点医院,签订合作协议,开展医共体试运行工作。到今年年底,基本建立全县医共体制度框架,采用(1+4+6)模式全县推开,实现所有政府办基层医疗机构全覆盖,逐步实现优质资源共享,进一步提升基层服务能力,显著发挥整体服务效能。 

具体做法:

一是县医院组建医疗团队开展对口支援,专家到基层坐诊;

二是 组织基层医疗技术人员定期开展业务培训;

三是落实全科医生特岗计划和免费定向培养医学生招考计划,招聘的全科医生和毕业医学生到卫生院工作5年,医共体内实行人才柔性流动;

四是开展信息化建设,推进智慧医疗,网络转诊,开展健康大数据平台建设,实现远程会诊;

五是明确费用项目,分配结算,对合作医疗资金定期结算补偿费用;

六是医共体内新农合医保基金实行总额付费。

综上,我县医共体试点建设可以逐步有序的解决《提案》中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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