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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县政发〔2017〕10号 盘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盘山县政府部门公共服务事项及办事指南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3-01 浏览次数:81


盘县政发〔2017〕10号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部门、直属机构,辽宁北方新材料产业园管委会,盘锦高升经济区管委会:

为贯彻落实省、市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工作的要求,经认真梳理形成了盘山县政府部门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按照绩效考核时限要求,对我县政府部门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及办事指南予以公示。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公开公共服务事项清单

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是推行行政体制改革,完善权力制度体系的基本要求。2016年经认真梳理,县政府部门共保留公共服务事项62项,同时公示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

二、建立健全权责清单动态管理机制

各部门要按照全面深化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根据法律、法规、规章颁布、修订、废止以及部门职责变化,对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及时进行调整完善,实行动态管理。调整要遵循合理合法、公开透明、规范有序、便民高效的原则,严格按程序进行,由实施机关提出申请,经县编委办和县法制办审核并报县政府审定后,向社会公开。

三、加强对公共服务运行的监督制约

各单位要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强化对公共服务工作正常运行的监督。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县政府办公室等相关部门要适时开展专项督查和评估,推动公共服务事项动态工作落地见效。

四、结合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制度改革,持续推进简政放权

推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制度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依法行政的治本之策和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重要方式。各部门要以公布权责清单为契机,按照转变政府职能、激发市场活力的要求,把权力清单建设和简政放权、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结合起来,在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建议的基础上,不断加大取消、下放力度,从分头分层级推进向纵横联动、协同并进转变,从重减少审批向放权、监管、服务并重转变,不断将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和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推向纵深,为盘山县长期发展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附件:1.盘山县政府部门公共服务事项清单.xlsx

      2. 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zip

 

盘山县人民政府

2017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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