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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县政发〔2016〕33号 盘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16年县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县直部门行政审批事项汇总清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1-20 浏览次数:587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部门、直属机构,辽宁北方新材料产业园管委会,盘锦高升经济区管委会: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强化权力运行制约监督,对我县行政职权实行动态管理。现将《2016年县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和《2016年县直部门行政审批事项汇总清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公开县政府部门权责清单

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是推行权力清单制度的基本要求。2016年经动态调整,县政府部门共保留行政权力1387项,审核转报64项。现有行政许可289项,便民服务事项107项。

二、严格执行县政府部门权责清单

推行权力清单制度,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部署的重要改革任务,是推进政府治理现代化、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清单行使权力、承担责任,依单行政,切实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有效维持清单的严肃性、规范性和权威性。对保留的行政权力,要进一步优化运行流程,简化办事环节,缩短办理时限,规范自身裁量权;对取消的行政权力不得截留或变相实施;对下放的行政权力要确保放到位,并指导承接部门做好承接工作。

三、建立健全权责清单动态管理机制

各部门要按照全面深化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根据法律法规规章颁布、修订、废止以及部门职责变化,对权责清单及时进行调整完善,实行动态管理。县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的调整,要遵循合理合法、公开透明、规范有序、便民高效的原则,严格按程序进行,由实施机关提出申请,经县编委办和县法制办审核并报县政府审定后,向社会公开。

四、加强对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

要充分利用上审批平台,逐步将行政权力纳入网上运行,促进网上审批与电子监察的深度融合,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县政府办公室等相关部门要适时开展专项督查和评估,推动权力清单制度落地见效。

五、结合权力清单制度改革,持续推进简政放权

推行权力清单制度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依法行政的治本之策,是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重要抓手。各部门要以公布权责清单为契机,按照转变政府职能、激发市场活力的要求,把权力清单建设和简政放权、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结合起来,在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建议的基础上,不断加大取消、下放力度,从分头分层级推进向纵横联动、协同并进转变,从重减少审批向放权、监管、服务并重转变,不断将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和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推向纵深,为盘山县长期发展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盘山县人民政府

2016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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