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居办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盘山县宜居乡村管理办公室单位主要职责、机构设置
主要工作职责:
1.与市宜建办衔接、沟通,及时领会、传达省市宜居乡村建设政策及相关文件精神,制定盘山县宜居乡村中长期规划、年度实施计划、各类专项治理方案、安排部署全县宜居乡村建设工作等宜居乡村建设顶层设计。
2.起草宜居乡村建设汇报、通报等各类文件,筹备、组织宜居乡村建设各类会议、培训、学习考察等活动,做好领导视察、其他县区学习考察的接待工作。
3.指导、监督镇村开展宜居乡村建设工作,年初筹备全县宜居乡村建设具体事宜、组织镇村实施建设项目、指导镇村按市县标准和要求施工、督导镇村按市县规定时间节点推进、检查验收镇村每项宜居乡村建设工作,年底量化考核镇村宜居乡村建设成果,考核结果纳入政府政绩考核,达不到考核标准要求的镇村,一票否决。
4.负责全县垃圾收运体系建设,包括垃圾分类、可降解垃圾清运,不可降解垃圾收运及填埋,垃圾箱及垃圾收运器具修缮、添补、更换等以及保洁员管理。
5.监管镇村宜居乡村建设后续管理工作,重点是镇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的维护、保养及其他管理工作。包括行政村的道路、路灯、边沟、文化广场等养护与维修,围墙(栏)、入户桥建设及定期粉刷,街路绿化、美化和庭院卫生治理以及村内小广告治理等,同时监管村内超市、卫生所、浴池的规范化运营;镇区的道路、绿化、路灯亮化等养护工作,特色一条街管理、垃圾治理、广告牌匾规范以及镇区乱停、乱放、乱建、乱贴小广告等。
6.建立完善全县宜居乡村建设长效管理机制,每一项工程、每一个环节的具体工作都同步配套一个操作性强、约束力强、管理严格、内容具体、规范统一的管理制度,形成一整套宜居乡村建设长效管理制度体系。
7.做好宜居乡村建设数据统计、信息报送、宣传引导工作,建立完善镇村基础信息档案库,包括镇村自然情况,人员情况,产业发展情况,村内道路、文化广场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情况以及宜居乡建设每一项工作推进情况和完成情况。健全县镇村三级信息报送体系,形成系统化、网络化、专业化的信息报送体系。强化宣传引导,总结全县宜居乡村建设经验,挖掘树立宜居乡村建设典型,推广宜居乡村建设好的做法,引导群众支持参与宜居乡村建设,引入社会资本运营宜居乡村建设,不断提升群众思想意识,提高群众文化水平,改变群众生产生活习惯,变政府主导为群众自治。
8.负责宜居乡村建设的沟通协调和问题化解,积极做好市直部门、县直部门和镇村的沟通协调工作,全力做好在宜居乡村建设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矛盾的排除化解工作。
9.统筹安排省、市、县宜居乡村专项资金,负责宜居乡村建设各项专项资金的审批、调配、拨付、管理、使用和审核工作。
10.负责全县宜居乡村建设的日常工作和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
财政全额拨款正科级事业单位,隶属于县政府,编制15人,班子成员一正二副,下设宜居建设股、宜居管理股、综合办公室、统计股和财务股五个股室。
二、盘山县宜居乡村管理办公室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盘山县宜居乡村管理办公室2016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盘山县宜居乡村管理办公室所有收入和支出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等,盘山县宜居乡村管理办公室收支总预算1267.51万元。
(二)盘山县宜居乡村管理办公室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数27.251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27.251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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