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县政办发〔2014〕135号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公文运转程序的通知
盘县政办发〔2014〕135号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辽宁北方新材料产业园管委会,盘锦高升经济区管委会:
为进一步提高公文质量,加快公文运转速度,规范公文运转程序,坚持依法行政,现就公文运转程序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所指公文运转程序是指各镇、经济区、各部门提请以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名义印发的公文运转程序。
二、凡是需要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名义印发的文件,必须详细填写“盘山县人民政府文件稿”所列事项(范例附后)。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按要求填写所列事项,严格履行程序,必须严把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签关(不得代签),切实担负起责任。“文稿”中除审签事项手写外,其他事项可打印。报送文件时,要将“盘山县人民政府文件稿”原稿、正式文件及电子版一同报送。所印发文件需县法制办合法性审查的,报县法制办审定,县法制办要严把合法性审查关,认真进行审查。
三、各镇(经济区)、各部门所需“盘山县人民政府文件稿”由县政府办公室提供。
四、县政府办公室将按现行的公文运转程序办理公文,请各镇(经济区)、各部门按通知要求认真执行(咨询电话:3552000) 。
附:盘山县人民政府文件稿
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2月16日
附件:
盘 山 县 人 民 政 府 文 件 稿
标 题 |
支持创业和小微企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 |
密 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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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部门会签意见 |
拟稿部门 |
xxx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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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领导 审签 |
xx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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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股室 负责人审签 |
xx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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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稿人 |
xx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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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xxxxxx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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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送 |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辽宁北方新材料产业园管委会,盘锦高升经济区管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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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 送 |
xx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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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县长意见 |
xx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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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缘由、依据 |
此文依据省、市政府xx号文件要求,经与xx部门沟通,起草此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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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签意见采纳情况 |
无需会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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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需法制办合法性审核及审核情况 |
无需法制办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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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密依据 |
此件公开,无需定密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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