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top_img.png

盘县政办发〔2013〕7号 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春节期间安全生产监管督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2-07 浏览次数:129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为切实加强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县政府决定成立安全生产工作督查组,具体职责如下:

一、县住建局、海洋与渔业局、交通局、交通管理大队、消防大队、教育局、质监局、卫生局、粮食局、供电公司、农机局、水利局、安监局、商业局、旅游局、农经局、民政局、工商局、文体中心等具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能的县直部门分别由各自主管副县长牵头负责进行安全生产监管督查工作。

二、古城子镇、沙岭镇的安全生产监管督查工作由县长助理王承友负责;坝墙子镇、吴家镇的安全生产监管督查工作由县长助理孙亚军负责;陈家镇、高升镇的安全生产监管督查工作由县长助理张辉负责;得胜镇、太平镇的安全生产监管督查工作由县长助理于宝海负责;胡家镇、甜水镇的安全生产监管督查工作由县长助理金中坤负责;辽宁北方新材料产业园区和高升经济区的安全生产监管督查工作分别由各自园区的主要领导负责。

三、春节期间全县安全生产督查工作由县安委会办公室负责协调汇总工作情况。

电话:355221135523501590427****

邮箱:ps12350@163.com

 

 

 

                          二○一三年二月七日

 

 

   

 

foot_img_01.png

主办单位:盘山县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2111220003 ICP备案序号:ICP备案序号: 辽ICP备13003879号-1 辽公网安备 21112202000001号

联系电话:0427-3554789

foot_img_02.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