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动态要闻 >通知公告

辽宁新材料产业经济开发区工业污水管网 和应急事故管网提升项目已核发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批后公布

发布日期:2026-08-17 浏览次数:200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现将辽宁新材料产业经济开发区工业污水管网和应急事故管网提升项目已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相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主要内容

证书编号:建字第2111222026GG0007669号

发证机关:盘山县自然资源局

发证日期:2026年08月17日

建设单位(个人):盘锦清源环境治理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名称:辽宁新材料产业经济开发区工业污水管网和应急事故管网提升项目(项目代码:2606-211189-04-05-794008)

建设位置:辽宁省盘锦市辽宁新材料产业经济开发区

建设规模:总线路长8880米,其中:建成区工业污水管网全长5059米(工业污水主干管线4595米,出户管线464米);曙光区应急事故污水管网全长3821米(应急事故污水主干管线3735米,出户管线86米)

附图及附件名称:附件

经依法审定的辽宁新材料产业经济开发区工业污水管网和应急事故管网提升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和区位图。

二、公布类型:批后公布

  三、公布位置:盘山县人民政府网站

  四、公布单位:盘山县自然资源局

  五、公布时间:自批后到建设项目规划核实合格后为止。

  六、意见反馈

该项目涉及的相关利害人应在公布期内到盘山县自然资源局提出书面意见,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权利。如有反馈意见需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盘山县政务服务中心府北大街7号一楼A区工程审批综合窗口

联系电话:0427-3557113

邮箱:psxghj@163.com

如对该规划有异议请在公布期限内联系。

 

盘山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08月17日

主要内容:

建设工程设计方案

信息来源:盘山县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