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三次会议
7月29日,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多项议题,进行有关人事任免。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乔树立主持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志杰、刘晓玲及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副县长刘亮代表县政府所作的关于2026年全县上半年经济运行和下半年工作安排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2025年财政决算情况的报告、关于2025年度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关于2026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了盘山县人大常委会关于盘山县县镇换届选举工作的决定(草案)、关于任命盘山县县镇选举委员会成员的决定(草案)、关于新一届镇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的决定(草案)。
会议指出,县政府要着力培育新质生产力,加速推进产业升级与创新转化,推动规上企业数字化转型,招引更多项目进驻园区。要着力夯实产业基础,健全“个转企”“小升规”梯次培育体系。要探求文旅融合发展新路径,培育壮大文化旅游产业。要攻坚重大项目建设,着力优化营商环境。要提升项目落地转化效率,确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要着力办好民生实事,保证项目完成质量,如期兑现承诺。要坚持底线思维,切实做好风险防范和处置,确保全县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会议指出,县政府及其审计部门要积极主动扎实推进审计全覆盖,切实抓好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多措并举加强审计能力和队伍建设。县政府及其财政部门要切实提升可用财力,强化预算刚性约束,防范重点领域风险,加强财经纪律约束,确保监督纠偏取得实效、制度执行规范有力。
会议强调,要依法依规开展好今年的县、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从严从实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选举工作环境。
会议进行了有关人事任免。
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接受陈小天同志辞去盘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请求的决定(草案)》和《关于接受于洪涛同志辞去盘山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请求的决定(草案)》,并报盘山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决定任命孙大琳同志为盘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王鑫同志为盘山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代理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李英勇同志为盘山县监察委员会委员,并为新任职人员颁发了任命书,进行了宪法宣誓。
会议希望新任职人员要倍加珍惜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重视学习提高,尽快进入角色;要强化法治意识,坚持依法行政;要严格约束自己,做到廉洁从政。
县监察委、县法院、县检察院负责同志,县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县纪委第二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部分县人大代表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