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按照盘锦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转发《<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并做好相关工作的通知》盘农办发〔2026年〕46号文件要求,将《关于确认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实施主体的公示》予以公示。
公示期7天(2026年6月24日-2026年6月30日)。本公示发布后,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电话、信函、亲访等形式向盘山县农业农村局反映。
联系地址:太平新区综合办公楼1号楼6层617房间。
联系电话:04275586369
盘山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