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第19项整改任务整改结果公示
一、整改任务
稻田秸秆留高茬现象依然存在,未能从源头杜绝秸秆焚烧现象。
二、整改目标
秸秆综合利用率有效提升,秸秆焚烧管控到位。
三、整改措施
(一)严控高茬收割机入境作业,保证低茬收获,特殊需留高茬地块,进行二次灭茬。
(二)开展秸秆“五化利用”,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3%以上。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方式,向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6年5月22日至2026年5月28日(5个工
作日)
受理部门: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427-2807117
邮寄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石油大街147号
盘山县人民政府
2025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