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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盘山县第十四届委员会第十三次全体会议召开

发布日期:2026-04-27 浏览次数:1132

4月24日,县委书记葛立军主持召开中国共产党盘山县第十四届委员会第十三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中国共产党盘山县第十五次代表大会的决议(草案)》。县委副书记、县长刘鹏飞出席会议。

出席此次会议的县委委员17名、县委候补委员8名,符合规定人数。

会上,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薛原作《关于召开中国共产党盘山县第十五次代表大会的决议(草案)》的说明;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召开中国共产党盘山县第十五次代表大会的决议(草案)》。

全会决定,中国共产党盘山县第十五次代表大会拟定于2026年7月召开。会议期间,将听取和审查中国共产党盘山县第十四届委员会工作报告;审查中国共产党盘山县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审议全县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的报告;选举中国共产党盘山县第十五届委员会;选举中国共产党盘山县第十五届纪律检查委员会;选举出席中国共产党盘锦市第九次代表大会代表。

全会指出,中国共产党盘山县第十五次代表大会是在迎接建党105周年、奋进“十五五”新征程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开好此次党代会,对于全县上下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汇聚力量,科学谋划未来五年发展蓝图,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盘山篇章,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全会号召,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市县委的总体安排,团结带领全县干部群众,以饱满的热情、务实的作风、昂扬的斗志,奋力开创我县各项事业发展新局面,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国共产党盘山县第十五次代表大会的胜利召开。

县人大、县政协主要负责同志;县政府副县长;辽宁新材料产业经济开发区,县发改局、工信局、商务局、数据局主要负责同志;县财政局、县法院分管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信息来源:印象盘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