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盘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药化品经营企业行政执法检查工作计划
根据盘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制定2026年度药品行政执法检查工作计划的提示》要求,结合盘山县药械化监管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工作目标
严格落实市局“市级统筹、县级落实”监管职责分工,围绕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经营使用全链条,构建“日常监督+重点检查+联合执法”工作体系。实现辖区高风险药品经营企业、疫苗接种单位全覆盖检查,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三年内全部检查到位,不良反应监测报告数量与报告覆盖率达到市局目标要求,坚决杜绝重大药械化安全事件发生。
二、检查范围与频次
1. 药品经营企业
高风险企业:对血液制品经营企业实施全年全覆盖检查,每年不少于1次;零售药店按分级分类监管要求,三年内实现全辖区检查覆盖。
联合检查:联合市医疗保障部门检查零售药店数量不少于年度检查总量的3%。
2. 医疗机构
疾控机构、疫苗接种单位:按疫苗质量保障情况实施全年全覆盖检查,每年不少于1次;基层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三年内实现全辖区检查覆盖。
3. 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
重点对象:对评定为C级的化妆品量化分级企业、新增美容美发机构、宾馆洗浴场所、儿童化妆品和特殊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开展重点检查;普通化妆品经营单位三年内实现全辖区检查覆盖。
三、检查重点内容
1. 日常监督检查
资质合规性:核查经营使用单位证照、经营范围、关键岗位人员资质及在岗情况。
购销存管理:检查供货单位资质审核、购销票据完整性、产品追溯体系运行及仓储条件合规性。
不良反应监测:督促医疗机构落实不良反应监测主体责任和主动报告责任,确保报告数量与覆盖率达标。
2. 专项执法检查
疫苗质量保障:重点核查疫苗储存、运输冷链管理及接种流程合规性。
血液制品经营:严查血液制品购进渠道、储存条件及销售记录真实性。
化妆品风险防控:聚焦儿童化妆品、特殊化妆品,排查非法添加、标签虚假宣传等问题。
3. 联合执法检查
与医保部门联合开展零售药店药品流通监管,严查医保定点药店违规销售行为。
与卫健部门联合开展疫苗接种单位监督检查,强化疫苗全流程质量管理。
四、时间安排
1. 部署阶段(1-2月):梳理辖区监管台账,明确分级检查清单,完成检查员业务培训。
2. 实施阶段(3-10月):按计划开展日常检查与专项检查,每季度完成联合检查任务,同步跟踪问题整改情况。
3. 总结阶段(11-12月):汇总检查数据,分析风险隐患,形成年度检查报告,报送市局。
五、工作要求
1. 严格落实检查频次要求,对高风险单位做到全覆盖、无死角,确保检查数据真实、整改闭环到位,检查方式非现场核查。
2. 强化部门协同,建立与医保、卫健等部门的联合执法机制,提升监管效能。
3. 规范检查流程,如实记录检查情况,及时录入监管平台,做到检查留痕、可追溯。
4. 加强宣传引导,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提升群众药械化安全使用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