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山县民政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
经调查,盘山县双艺青少年篮球俱乐部2023、2024年度连续两年未按规定接受全县性社会组织年度检查,违反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之规定;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第十条之规定,本机关决定予以盘山县双艺青少年篮球俱乐部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经调查,盘山县鹏程幼儿园违反了《辽宁省学前教育条例》第四十四条相关规定,根据调查的结果,我局对盘山县鹏程幼儿园作出了撤销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的决定,撤销的依据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四条(民办非企业单位在申请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登记的,或者业务主管单位撤销批准的,由登记管理机关予以撤销登记)和第二十六条(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活动违反其他法律、法规的,由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有关国家机关认为应当撤销登记的,由登记管理机关撤销登记)之规定。
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下列2家社会组织应当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盘山县民政局领取《行政处罚决定书》,逾期视为送达。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自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市民政局或盘山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6个月内直接向盘山县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
给予撤销登记处罚的社会组织名单:
1.盘山县双艺青少年篮球俱乐部
2.盘山县鹏程幼儿园
本机关地址:盘山县府前大街行政综合楼1号楼
联系部门:盘山县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股
电话:0427-3558511
盘山县民政局
2026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