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重点领域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表
| 2026年重点领域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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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填表单位:盘山县交通运输局(公章) 填表时间:2026年1月21日 | ||||||
| 序号 | 行政执法机关 | 检查对象 | 检查内容 | 检查依据 | 检查时间 | 检查方式 |
| 1 | 盘山县交通运输局 | 从58家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名录库中按100%的比例抽取58家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 |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相关业务检查 | 【规章】《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3年第13号)第七条 交通运输部主管全国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工作。 第五十一条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监督检查按照《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执行。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进行现场检查。 |
第一季度14家 第二季度15家 第三季度15家 第四季度14家 |
现场调阅、审查、查验、勘验 |
| 2 | 盘山县交通运输局 | 从1家道路旅客运输站场经营者名录库中按100%的比例抽取1家道路旅客运输站场经营者 | 道路旅客运输站场经营者相关业务检查 | 【规章】《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3年第18号)第六条 交通运输部主管全国道路客运及客运站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道路客运及客运站管理工作。 第八十二条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道路客运和客运站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应当严格按照法定职责权限和程序,原则上采取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方式进行监督检查,监督检查结果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 |
第三季度1家 | 现场调阅、审查、查验、勘验 |
| 填表人:赵永刚 联系方式:383339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