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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山县2026年征兵公告

发布日期:2026-01-05 浏览次数:2709

征兵入伍

盘山县2026年征兵公告

2026年征兵工作已全面展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为便于广大群众和适龄青年了解掌握征兵政策,现将盘山县2026年征兵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男性青年应征报名时间

上半年应征报名:2025年12月6日至2026年2月10日24时;下半年应征2025年12月6日至2026年8月10日24时。

男性应征青年征集对象范围

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生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含高校在校生),年满18至22周岁(2004年1月1日——2008年12月31日出生);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上半年符合毕业条件的毕业班学生,年满18至24周岁;研究生毕业生及在校生放宽至26周岁。

初中毕业文化程度男青年,年满18至20周岁。

身体条件标准

身高

男性不低于160cm。体重

男性,体重符合以下条件且空腹血糖<7.0mmol/L,合格。17.5≤BMI<30,其中:17.5≤男性身体条件兵BMI<27。BMI≥28须加查血液糖化血红蛋白检查项目,糖化血红蛋白百分比<6.5%,合格。视力

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低于4.5,不合格。经激光准分子手术(不含人工晶体眼植入术等手术)后半年以上,无并发症,任何一眼裸眼视力均达到4.8以上,眼底检查正常,除潜艇人员、潜水员、空降兵外合格。色弱、色盲不合格。面颈部文身

着军队制式体能训练服其它裸露部位长径超过3cm,其他部位长径超过10cm的文身,不合格。男性文眉、文眼线、文唇,不合格。

应征青年可以登录全国征兵网首页查阅《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了解详细内容,政治条件按照《军队征集和招录人员政治考核工作规定》及其他有关规定执行。

应征入伍程序

网上报名

完成兵役登记后,应征青年登录全国征兵网(网址:http://www.gfbzb.gov.cn)在“义务兵征集”栏报名。

初检初核

乡镇(街道)武装部或高校征兵工作机构通知应征青年在规定时限内通过登录全国征兵网选择省市县对应的初检机构,进行初检申报预约。乡镇(街道)武装部或高校征兵工作机构确定初检时限,通知预约的应征公民在时限内,自行到指定的初检机构参加初检。乡镇(街道)武装部或高校征兵工作机构登录全国征兵网,选定初步核查、初步体检合格且思想政治好、身体素质强、文化程度高的应征公民为当年预征对象,并确定是否为推荐送检对象。

体检政考

县级征兵办公室依托选定的征兵体检机构,集中组织预征对象参加体检。

县级征兵办公室对体检合格应征公民的基本信息、政治面貌、宗教信仰、婚姻状况、毕业(就读)学校、文化程度、主要经历、出国(境)情况、现实表现、奖惩情况,以及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成员的政治情况等进行全面考核。

役前教育

县级征兵办公室采用集中管理的方式对体检、政治考核“双合格”人员进行役前教育,主要淘汰思想意识不坚定、身体素质不过硬等不适应者。

审批定兵

按照国防部征兵办公室下发的《审定新兵实施办法》执行。

张榜公示

县级征兵办公室应当及时向社会公示拟批准服现役的应征公民名单,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文接起运

主要是组织新兵换发服装、交接档案,向部队移交新兵,统一运输到新兵训练机构或服役部队。

优待政策

入伍优待方面

1.家庭优待。义务兵服役期间,其家庭由批准入伍地政府发放义务兵家庭优待金。义务兵的家属按照规定享受军属优待。2.悬挂光荣牌。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为现役军人家庭、退役军人家庭悬挂光荣牌。

部队发展方面

1.选取军士。①报考军士院校。现役士兵符合条件的可报考军士学校,毕业后取得大专学历,并授予相应军士军衔。②选改军士。义务兵服役期满,经本人申请并符合相关条件的,可选改军士,授予相应军士军衔。2.选拔军官。①报考军校。对象为普通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或者同等学历人员,未婚,年龄不超过22周岁(入伍前是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毕业生或者是少数民族的,可放宽1岁),服现役满1年,不超过3年,符合部队相关条件,可报考军校。②本科毕业生提干。对象为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以上毕业,服役满1年、不超过3年,本科年龄不超过26周岁,研究生毕业生不超过29周岁,符合部队相关条件,可以提干。③优秀士兵保送入学。主要从师级以下作战部队,以及驻新疆、西藏屯垦部队按照有关标准条件选拔。

就学升学方面

1.保留学籍。入伍前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或者是正在普通高等学校就学的学生,服现役期间保留入学资格或者学籍,退役后2年内允许入学或者复学。2.复学转专业。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复学,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3.享受国家教育资助。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军士、退役后复学或者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享受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4.高校毕业班学生入伍。上半年被批准入伍的高职(专科)、普通本科及以上毕业班学生,完成专业理论课程的学习与相关学习、毕业设计和论文答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的,学校应当准予毕业,享受应届毕业生入伍相关待遇。5.免试“专升本”。高职(专科)毕业生及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前提下,可免试入读普通本科,或者根据意愿入读成人本科。6.考研优惠。①教育部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收。②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③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可以申请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退役就业方面

1.多方式安置。对退出现役的义务兵,国家采取自主就业、安排工作、供养等方式妥善安置。对退出现役的军士,国家采取逐月领取退役金、自主就业、安排工作、退休、供养等方式妥善安置。军士退出现役,服现役满12年或者符合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的,由安置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排工作。

2.享受就业服务。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一年内,可视同当年的应届毕业生,凭用人单位录(聘)用手续,向原就读高校再次申请办理就业报到手续,户档随迁;退役高校毕业生士兵可以参加户籍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原毕业高校就业招聘会,享受就业信息、重点推荐、就业指导等就业服务。

3.定向招录(优先录用)。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后可以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考录的职位,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共享公务员定向考录计划。招录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即参公人员),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聘用)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退役士兵报考公务员、应聘事业单位职位的,在军队服现役经历视为工作经历,服现役年限为工龄。

4.免费职业技能培训。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在退出现役后可选择接受一次免费培训,并享受培训期间生活补助,教育培训期限一般为2年,最短不少于3个月。

5.享受创业金融税收优惠。符合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及其创办的小微企业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并按国家规定享受贷款贴息。退役军人从事个体经营,符合条件的可享受相关税收优惠。

6.报考军队文职。军队文职人员岗位优先招聘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

7.享受一次性退役金。符合相关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按照国家和军队有关规定,领取一次性退役金。现行基本标准为服现役每满一年。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退役士兵,以基本标准为基数,按照一定比例增发退役金。

廉洁征兵监督举报方式

欢迎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对全县相关征兵工作人员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反馈我们。

监督举报电话:0427-3552060

监督举报信箱:盘山县府前大街30号征兵办收。

征兵工作咨询电话

 

信息来源:印象盘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