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地址】 盘山县太平街道府前大街28号县政府办公楼 【办公电话】 0427-3552567 【办公时间】 08:30-17:30 午休1小时 (周末和节假日除外)
对政协盘山县十一届四次会议第38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5-12-03 浏览次数:499次

吴兴刚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弃管”小区管理的提案》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石新镇对无物业服务小区现已采取“社区代管”服务,主要从两方面进行:一是配备保洁人员,每天对楼道及公共区域进行一次清扫,改善小区内外的卫生状况;二是联合公安、消防、综合执法、住建、社区等部门,每周对小区消防安全工作开展排查检查,对存在隐患问题及时清理,对住户进行安全教育。

下一步,我们会将“社区代管”服务纳入长效管理机制,确保服务常态化、规范化运行。

 

盘山县石新镇人民政府

2025年6月21日   

foot_img_01.png

主办单位:盘山县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2111220003 ICP备案序号:辽ICP备13003879号-1 辽公网安备 211122025061800001号

联系电话:0427-3557157

foot_img_02.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