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丽丽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防治校园欺凌的提案》已收悉,答复如下:
1.县教育局认真落实《辽宁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中小学校园暴力与学生欺凌防范治理专项行动“十项要求”>的通知》和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欺凌防治工作的通知》,通过微信群下发“关于校园欺凌,你应该知道的事”和“校园欺凌工作指引”,各学校根据工作要求成立了校园欺凌治理委员会,召开了校园欺凌工作会议,进一步完善了预防校园欺凌工作各项制度,开展了校园欺凌问卷调查,强化了空档期管理,对重点人员、留守儿童、单亲家庭的孩子进行重点关注,建立了预防校园欺凌工作台帐,邀请法治副校长到校开展预防校园欺凌工作培训,杜绝了校园欺凌事件发生。
2.强化督导检查。教育局将继续联合相关部门检查校园欺凌工作开展情况,督促学校更加完善预防校园欺凌治理,强化校园欺凌宣传,杜绝校园出现欺凌事件。
3.强化法治教育。充分借助法治副校长的专业力量,依照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和思想动态,灵活运用安全法治课、法治报告会、国旗下讲话等多元形式,深入开展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
4.健全家校协同育人.密切家校合作,定期开展家庭教育,组织教师家访,深入了解学生家庭环境与心理状况,共同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同时,积极联动社区、社会组织等力量,共同营造关爱学生、抵制欺凌的良好氛围。
盘山县教育局
2025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