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苏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我县农村妇女两癌筛查工作》的建议已收悉,答复如下:
一、关于“每两年检查一次改为一年一次”建议
按照《辽宁省妇女“两癌”免费筛查实施方案2022年版》(辽卫发[2022]22号)及盘山县妇女“两癌”检查项目实施方案2024年版(盘县卫健字[2024]54号)文件要求,每三年免费筛查一次,对初筛结果异常者,可根据临床需要,1年后再次参与免费筛查。
二、关于“选定就近、权威、医疗环境好的医院进行筛查”建议
按照《辽宁省妇女“两癌”免费筛查实施方案2022年版》(辽卫发[2022]22号)及盘山县妇女“两癌”检查项目实施方案2024年版(盘县卫健字[2024]54号)文件要求,对于筛查、诊治机构要求为县级妇幼保健机构负责初筛检查,在此基础上合理确定复检机构。
三、关于“妇女可以凭身份证随到随查”建议
根据我县“两癌”筛查人员指标任务工作要求,“两癌”筛查工作开展期间,在定点医疗机构,妇女可以凭身份证随到随查。
盘山县卫生健康局
2025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