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刘恩孝代表:
就您提出的《关于解决新于线快速干道与古城子镇园区一号路交汇路口安全隐患问题的建议》已收悉,现结合您提出的建议及实际情况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县交通安全工作的关心,收到您的建议后,大队领导高度重视,责成专人到现场进行勘验,并对您提出的建议进行了认真调研。
古城子镇园区是我县重点化工园区,经过园区多为大型危险运输车辆,车流量较大,此园区也是我县对外亮丽的名片。对您建议的路口,交警大队领导高度重视,第一时间组织业务骨干对该路段进行精准化、立体化的加强性治理。针对安全警示不足,车辆减速意识薄弱等问题,进行专项整改措施,在此路段加装太阳能黄闪慢警示灯、安全提示标牌,路口施划纵向减速标线。通过视觉引导强制车辆提前减速,有效规范路口通行秩序,降低交通事故发生概率。针对道路两侧树木过于茂盛问题,交警大队已按提案要求进行修剪,彻底消除遮挡主车道与汇入路口的视觉盲区,全力保障行车安全。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我们会尽最大的努力做好交通管理工作。为安全出行提供更安全有序的环境。
盘山县公安局
2025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