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条规定,我局决定对逾期拒不校验的辽宁杭嘉远程医疗转运有限公司盘山急救站《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依法予以注销。现该机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号PDY63495221112217E3002)正、副本声明作废。
自公告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再以被注销医疗机构名义开展业务活动,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注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相关信息如下:
医疗机构名称:辽宁杭嘉远程医疗转运有限公司盘山急救站
诊疗科目:急诊医学科
地址:辽宁省盘锦市盘山县甜水镇大板村
法定代表人:刘勇
主要负责人:刘勇
登记号:PDY63495221112217E3002
特此公告。
盘山县卫生健康局
202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