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改通知
辽宁杭嘉远程医疗转运有限公司盘山急救站:
我局组织工作人员对你站进行现场校验审查,发现你站现场无救护车、无医护人员、不符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我局已对你站下达《医疗机构暂缓校验通知书》,现责令你站于2025年5月23日前召回所有车辆停放注册地、完善每车单元设备及药品。
按照《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条、第二十四条及《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规定,你站为不设床位的医疗机构,在暂缓校验期内不得执业,车辆返回注册地后不得继续运营、转运患者,不得发布医疗服务信息和广告。你站应于暂缓校验期满后5日内(2025年6月20日至2025年6月24日),向我局提出再次校验申请,由我局再次进行校验。如你站违反上述规定擅自执业、发布医疗服务信息和广告,或暂缓校验期满后未提出再次校验申请,我局将依法注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盘山县卫生健康局
2025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