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域使用权审批前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辽宁省海域使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按照海域使用权申请审批程序要求,现对辽宁浩洋渔业发展有限公司提出用海申请做如下公示:
申请人:辽宁浩洋渔业发展有限公司
海域位置:盘山县南部海域
用途:开放式围网海蜇养殖实验用海,面积200.0059公顷
用海类型:一级类渔业用海、二级类开放式养殖用海
用海期限:3个月
坐标:
1、北纬40°37'45.082" 东经121°44'3.835"
2、北纬40°37'45.082" 东经121°44'46.423"
3、北纬40°38'49.874" 东经121°44'46.423"
4、北纬40°38'49.874" 东经121°44'3.835"
公示期10个工作日,如对公示项目申请用海有异议,可以通过以下联系方式向盘山县自然资源局矿产和海洋管理股反映。
联系电话:0427-5569555
通讯地址:盘山县行政审批综合楼四楼
主办单位:盘山县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2111220003 ICP备案序号:ICP备案序号: 辽ICP备13003879号-1 辽公网安备 21112202000001号
联系电话:0427-35547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