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盘山县羊圈子苇场符合设立劳务派遣经营许可条件公示
经盘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盘山县羊圈子苇场符合设立劳务派遣经营许可条件,现予公示。公示时间:2025年4月7日至2025年4月14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盘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电话:0427-3552908)。
机构名称:盘山县羊圈子苇场
地址:辽宁省盘锦市辽河口生态经济区羊圈子镇
法定代表人:孙宝利
机构编号:辽LPS20240002
有效期限:2025年4月7日—2028年4月6日
盘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