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潘长发、孙素云 编号:2025031201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面积 |
用途 |
备注 |
1 |
房权证盘山县字第004547号 |
潘长发、孙素云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211122011012GB00025F00010001 |
盘山县胡家镇居民委员会 |
759.87㎡ |
住宅 |
丢失 |
2 |
盘山国用(2009)字第000025号 |
潘长发、孙素云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211122011012GB00025F00010001 |
盘山县胡家镇居民委员会 |
360.21㎡ |
城镇住宅用地 |
丢失 |
公告单位:盘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3月12日
主办单位:盘山县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2111220003 ICP备案序号:ICP备案序号: 辽ICP备13003879号-1 辽公网安备 21112202000001号
联系电话:0427-35547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