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top_img.png

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潘长发、孙素云 编号:2025031201

发布时间:2025-03-27 浏览次数:0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面积

用途

备注

1

房权证盘山县字第004547

潘长发、孙素云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211122011012GB00025F00010001

盘山县胡家镇居民委员会

759.87㎡

住宅

丢失

2

盘山国用(2009)字第000025

潘长发、孙素云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211122011012GB00025F00010001

盘山县胡家镇居民委员会

360.21㎡

城镇住宅用地

丢失

 

公告单位:盘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3月12日

 

foot_img_01.png

主办单位:盘山县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2111220003 ICP备案序号:ICP备案序号: 辽ICP备13003879号-1 辽公网安备 21112202000001号

联系电话:0427-3554789

foot_img_02.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