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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器材生产厂二期项目已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批后公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现将消防器

材生产厂二期项目已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相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主要内容

证书编号:建字第2111222025GG0002526号

发证机关:盘山县自然资源局

发证日期:2025年02月21日

建设单位(个人):盘锦(辽河)消防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名称:消防器材生产厂二期项目(项目代   码:2203-211122-04-01-558187)

建设位置:盘山县吴家镇榆树村

建设规模(平方米):建筑面积2107.64平方米(计容面积3086.28平方米)

附图及附件名称:附件

经依法审定的消防器材生产厂二期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和鸟瞰图。

二、公布类型:批后公布

  三、公布位置:盘山县人民政府网站

  四、公布单位:盘山县自然资源局

  五、公布时间:自批后到建设项目规划核实合格后为止。

  六、意见反馈

该项目涉及的相关利害人应在公布期内到盘山县自然资源局提出书面意见,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权利。如有反馈意见需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盘山县自然资源局14号窗口

联系电话:0427-3557113

邮箱:psxghj@163.com

如对该规划有异议请在公布期限内联系。

            

                          盘山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02月21日

主要内容:

信息来源:盘山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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