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宁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编写《我县参战退役军人名录事迹的提案》已收悉,答复如下:
关于您提出的关于编写我县参战退役军人名录事迹,我市前两年出版了盘锦烈士英名录,记载了在抗美援朝期间牺牲的烈士,里面记载了烈士的职务、牺牲时间、地点、牺牲时所在的部队。目前,我县依然健在仅有几位参加过抗美援朝的老兵,且年岁已高,体弱多病,90多岁。
在两参人员中基本都是参试、铀矿开采退伍军人,没参加过战役,按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和国家、省、市颁发的阶段性专项政策法规、文件规定,认真落实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不断调整优抚对象和抚恤补助标准,每年各类优抚对象按照不同的政策规定享受不同的政策待遇。为了宣传参战退伍军人的事迹,每年“春节、八一”期间,我县走访慰问了抗美援朝参战退役军人,倡导全社会关心关爱参战退役军人,维护参战退役军人荣誉,营造全社会尊崇参战退役军人的浓厚氛围。
十分感谢您对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关心与帮助。
盘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4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