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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继承登记公告-崔绍芬 编号:2024010501

发布时间:2024-01-26 浏览次数:5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1月26日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点:盘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  0427-8521027


序号

被继承人

继承人

合同编号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面积

用途

备注

1

李贵有

崔绍芬

2017-002621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盘山县坝墙子镇农垦佳苑小区10#2单元201

90.13

住宅

继承


盘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1月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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